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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只能作为“商品”不能成为“货币”

时间:2023-03-22 14:47:50 科技观察

虚拟货币只能作为“商品”,不能作为“货币”。“圈”被视为监管部门发出的有力“号角”。事实上,本轮币圈“拐点”在5月18日“三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后就已经出现。公告发布后,比特币领跌,目前已从历史最高价下跌近一半。然而,民营企业与海外游资的“较量”仍势不可挡。这一轮数字货币的热潮,源于去年美国一些大型机构(如Grayscale)和大型企业(如Tesla)的巨额投资。实体经济的“加持”无疑为“虚幻”的数字货币注入了信心,也强化了数字货币“交易结算”等底层属性。但根据“三委”的公告: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它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用作市场上的货币。流通使用。这意味着在中国,它被定位为“商品”而非“货币”,不允许具有金融和交易属性,更不能容忍其对法定货币地位的挑战。那么,作为“虚拟商品”的各种“山寨币”是否合法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虚拟商品”。举个简单的例子,QQ游戏的“皮肤”就是典型的“虚拟商品”。合法与不合法的界定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其如何被使用。一些金融界人士认为,这些数字资产本质上更像是股票。它们波动太大,根本不能作为货币使用,也没有人可以认可它们的去中心化性质。如果一定要有人把它们当作货币来交易,大部分交易都是非法的,必须严厉打击。比如在中国,一旦这些数字资产的交易或货币属性挑战了数字人民币的法币地位和发展,就一定会被打压,定性为非法;但保留它们作为“虚拟商品”的属性并加强监管,甚至将其纳入税收体系,无疑是各国监管机构想要做的事情,也可能是未来的趋势。综上所述,结论是区块链项目具备实际应用功能,能够赋能实体,解决现实生活痛点,可以作为数字商品,就像数字电影、数字音乐、数字版权一样。存在并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任何没有实际应用的高耗能区块链项目或伪区块链,这条路都会越走越窄。但是,不得不说,现在的市场,乱象丛生。形形色色的鬼蛇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搞一些非法集资、融资。但它吸纳了巨额资金,不仅让老百姓的投资没有保障,也扰乱了金融秩序。这部分监督势在必行。这样的监管也是大家看好数字货币未来走向的应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