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10月前登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开始内容与“虚拟运营商”不符,但人们更愿意将其视为“虚拟运营商”,因为这是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开始电讯业。“捞到第一桶金”,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互联网企业会因为外资股权比例问题而无法申请牌照。试点项目最迟将于10月启动。根据工信部上周末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由工信部牵头,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此前,1月8日,工信部公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月6日,停止征求意见。三个月后,工信部正式公布试点,时间表也在意料之中。业界预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最早将于今年7月启动,最晚将于今年10月启动。这是因为工信部文件规定“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文件下发之日起15日内,在显着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联系部门在他们公司的网站上,并明确与转售业务的联系部门。与经销商公司合作的相关事宜。自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与两家以上转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与两家以上转售公司销售公司进行合作。即申请人必须先向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提出申请,无论工信部审批流程如何,三大运营商必须在申请人申请后4个月内与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签约有合作意向,算下来,三大运营商最迟需要开始实施试点,但这并不意味着移动通信转售产品最迟10月上线,因为即使三大运营商联手,他们还需要准备相关的产品,什么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被视为“虚拟运营商”牌照?根据工信部文件,移动通信服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处购买,再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终端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按照通俗的说法,其实就是向运营商购买电话通话时间,然后包装成自己的品牌卖给用户。目前,很多人把中国拟推行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比作“虚拟运营商”。一部分。虚拟运营商是指在没有基础网络的情况下经营电信或增值电信业务的厂商。他们利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或产品,对其服务进行精细化、个性化,通过代理或分销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各种电信增值服务。海外虚拟运营商十多年前就开始推出,但鲜有成功,业务也逐渐走弱。不过,“虚拟运营商”这个名字叫得非常响亮,因为它刚推出时就被认为能够打破电信行业的垄断。2001年香港颁发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时,率先拿到牌照的润讯通信也获得了推出无线电话卡服务的权利,这与目前国内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类似。专为民营资本开发的电信业务从工信部的文件来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似乎是专为民营资本而生。根据工信部文件,试点的目的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行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企业和服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此外,文件规定申请人为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公司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第一大股东为民营资本企业(不包括外资和台商投资)、港澳地区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公司,外方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第一大股东应为中方投资者)。也就是说,微软的Skype等外资企业被禁止进入这一领域,港澳台企业也无法获得经营资质。三大运营商强制实施但无论如何,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大门终将打开,不少民营企业认为,参与电信行业盛宴的时代已经开始。根据工信部的文件,三大运营商实际上是被迫被动接受,因为文件规定“自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经销商应与两家或两家以上合作。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在试点验收期内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经销商合作。也就是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各自必须接受两家合作公司,同时,工信部规定,三大运营商向经销商公司提供的服务接入质量应为不低于自营业务;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当地公开市场同类服务的最低水平;零售价格水平优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其签订协议经销商含排他性条款,但受三大运营商经营困难、微信等OTT业务冲击,短信、语音通话量大幅下滑。这次的通讯转售业务可谓是惨不忍睹,业务到底有多强就不好说了,大部分行业对此并不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