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8月6日报道近日,一组移动通信倒卖数据再次引发业界对虚拟运营商发展的讨论。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目前正式发号的民营移动转售企业有26家,累计开发用户超过800万。基于此,乐观者认为,自2014年5月第一家转售公司发号以来,全国移动转售用户数已从第一个月的不足10万增长到单月超过100万用户。今年1-5月,移动转售用户占整体市场净增的41%。悲观者认为,与我国近13亿的移动用户相比,不到1%的用户比例太低了。同时,虚拟商户发展中批零倒挂、实名制违规率高等问题仍未解决,虚拟商户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虚拟商业的商业模式最早出现于1990年代的欧洲。相关数据显示,全球共有1000多家虚拟商户。2013年,前10大虚拟商户的注册用户占全球移动市场用户总数的1.4%,其余仅占0.4%。从各个地区来看,西欧的发展最好。亚洲的日韩虽然假冒商家很多,但市场占有率都比较低。中东欧、拉美、非洲、亚洲等主要发展中国家(中国、印度)的虚拟商业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仍有待培育和扩大。总结虚拟商业的表现,笔者认为,首先,从开发用户的绝对数量来看,国内虚拟商业的发展轨迹基本符合全球虚拟商业的发展规律。无论参与企业数量、通讯产品推出情况等,虚拟商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第二,从我国电信市场的特点来看,短期内不太可能出现超强影响力的虚拟业务。第三,由于用户消费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差异,国内虚拟商业的发展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开展虚拟经营,既是引入通信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满足广大用户个性化消费的需要。到今年年底,虚拟运营试点将结束。届时,部分企业可能会被淘汰出局,也会有新的企业加入。鼓励和进一步改善移动通信转售是大势所趋,也将对推动电信资费水平下调、服务质量提升产生积极影响。虚拟运营商的最大价值在于提供市场的无限想象空间。目前,参与企业不多而少,创新不强而小。虚拟运营商的持续成长充满挑战。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参展企业要努力工作,努力实践。抢眼和噱头不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参会企业要静下心来,从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销售与渠道管理、后台支持与运营平台建设、专属团队组建等方面认真谋划,扎实落实。聚焦快速增长的细分市场,推出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的通讯产品。同时,还要合理处理与企业主营业务的关系,做到基本适应、相互促进。二是参展企业要积极响应“互联网+”战略,在一系列宽松的宏观政策引导下寻求务实合作。例如,与虚拟网络提供商的结合将为虚拟业务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经营利润。有条件的可增加该领域的研究和转化。三是进一步发挥产业联盟等机构的积极作用,协助和引导参与企业和基础运营商在发展初期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