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观察

猜想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导致牌照牌照,各方博弈凸显竞合之难

时间:2023-03-21 21:06:46 科技观察

中国IDC5月28日报道:虚拟运营商试点启动,民间资本正式打开进入电信行业的大门。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始,民间资本将凭借“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电信行业。在征求了外界4个多月的意见后,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运营商)在2019年期间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民营转售公司开展业务。试点期。合作、虚拟运营商试点工作同步启动。这标志着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业界预计,第一家虚拟运营商最早将于6月推出,最晚将于10月推出。按照计划,三大电信巨头每家都需要转售至少两张虚拟运营商牌照,这意味着年底前至少会出现六家新的虚拟运营商。至少6地谁将成为首批虚拟运营商,引发猜测。解决问题的道路是曲折的。《试点方案》的推出,各方寄予厚望。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引入“虚拟运营商”的重要性可以说是2008年重组后电信行业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民间资本开始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具有里程碑意义。更重要的是,这是国内民间资本第一次真正进入国有垄断行业。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是一个实质性的突破。回顾其发展历程,可谓一波三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前一步。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非公36条》,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新非公36条》对其进行完善,提出支持民营资本涉足电信领域;2012年底,国务院加大对“新36条”贯彻落实和推进工作的督促力度,目的是“进一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民营投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在国有产业中引入民营资本已经是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据了解,申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受理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试点截止时间为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即日起,该业务的试点周期约为2年。半年时间,业内预计,国内首家虚拟运营商最早6月上线,最晚10月启动。但虚拟运营商能否在10月前开始提供服务,还需要市场整合的过程。毕竟,民间资金入局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市场竞争和虚拟运营商的出现,将对我国现有电信业市场发展格局产生潜移默化的变化。从长远的市场布局来看,虽然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到来对基础网络运营商来说是一头“狼”,但从最现实的角度来看,向虚拟网络运营商租赁网络或许可以作为基础运营商的基础它可以为企业主带来额外的收益,从而提高资产利用率,摊薄运营成本,甚至可以借助民间资本的灵活性在市场布局中寻找新的商机。因为《试点方案》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将可以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为消费者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管理咨询公司ValuePartners认为,开放虚拟运营市场和引入民间资本将激发整个电信市场的活力,更充分的竞争也将为这个瞬息万变的市场带来无限可能。正如行业专家陈金桥所言,从表面上看,虚拟运营商的进入会影响基础运营商的业务。但是,未来的电信竞争是立体的差异化竞争,虚拟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在业务上的竞争,基础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在网络设备上的竞争,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在业务上的竞争是双赢的。双赢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竞争关系。虚拟运营商作为市场新的竞争者,必将对运营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值得关注的是,虚拟运营商作为新来者,如何在基础运营商的传统优势中“抓饭吃”。业内人士预测,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至少有6家民营企业将成为新的“虚拟运营商”,加上原有的三大运营商,电信市场将至少有9家运营商。根据国外市场经验,为了赢得新用户,企业尤其是新兴的“虚拟运营商”将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短期内电信市场的整体资费水平也将大幅下降。.也有业内人士预测,不仅个人用户的电信资费会下降,随着IDC和ISP业务牌照的发放,国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的全行业成本也有望大幅下降。设置门槛,博弈升级工信部文件规定,“自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与两家及以上转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试点验收期间期间与2家以上转售公司合作。”从文件来看,虽然牌照是工信部颁发的,但能否入选,关键在于三大电信运营商如何选择合作伙伴。经营者有选择合作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没有一家电信运营商会选择与“革命性”企业合作,因此选择三大运营商将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甚至有专家预测“互联网企业获得与三大运营商合作的概率主要运营商很低。”此外,“外资投资超过10%不得申请”的硬性规定,也成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又一门槛。这两个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互联网公司的准入门槛,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在实际运营中,运营商会如何选择,值得期待。不同阵营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将成为本轮改革的核心。主要事件。虚拟运营商此次正式登场,对于行业发展无疑是一大利好,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通信技术的升级和移动互联网的兴起,电信行业的竞争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微信等OTT服务的加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电信行业的竞争格局。电信行业的竞争不再只是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互联网公司和终端厂商都在影响着行业的发展。市场竞争进入更高层次,甚至直言引入虚拟运营商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事实上,从弥补缺失领域、拓展市场的角度来看,虚拟网络运营商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为虚拟网络运营商提供网络来创造价值,如何建立合作并降低风险”。电信市场向虚拟网络运营商开放是大势所趋,虽然有政策支持其实施和实施仍然需要企业之间的合作。工信部表示,在此,经销商企业与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竞争,更是合作。希望双方将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探索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共同把移动通信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与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合作方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双方的战略布局。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