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市场环境,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已成大势所趋;名词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文件出台半年后,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被提上日程。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尚未明确“颁发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的具体时间表,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大门已经打开,国内电信业的又一场重大改革即将来临。一旦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民营资本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电信行业,传统电信运营商对基础电信业务的垄断将被打破,其收入增长也将受阻。但双方的“竞合关系”将有助于基础电信运营商在不擅长的领域获得新的收入来源,不会成为“哑管道”。政策明确什么是虚拟网络运营商?简单来说,虚拟网络运营商不同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不拥有或建设电信网络,仅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从事某类基础电信业务和服务。.虽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虚拟网络运营商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这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20世纪90年代,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尝试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希望改善当地电信市场竞争环境。特别是在美国、日本、韩国、香港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虚拟网络运营商早已合法存在。以香港为例,十多年前,香港电讯管理局就向多家本地公司发放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并分配相应的号码资源,而这些公司则发行自己的品牌电话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虚拟网络运营商正在向不同的用户细分市场拓展自有品牌的产品和服务。虚拟网络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并不是第一次被提及。据了解,7年前的2005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曾发起“放开虚拟网络运营商管控”的讨论。但随后出现的电信重组、3G牌照发放等更重要、更紧迫的问题,让虚拟网络运营商的接入被搁置。时隔多年,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准入问题最近再次被提起,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因为工信部在2012年6月发文《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显示,国家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八个重点领域,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发展价值。-增加了电信服务。该文件为民间资本真正进入电信行业打开了政策大门。虚拟网络运营商将能够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开展基础电信业务。在此之前,民间资本只能发展增值电信业务,不能发展基础电信业务。政策明确后,剩下的就是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多渠道信息显示,目前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发放虚拟网络运营商许可证”问题。但由于此事涉及多方利益,很多细节问题尚未敲定,包括相关政策何时出台、牌照何时发放、互联互通、跨网结算在管理上不可避免的问题。今年,无论问题多么复杂,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势头是不可阻挡的。据工信部通信发展司有关会议介绍,为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有关部门已初步起草并完成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接入网业务试点方案。完成后将尽快实施。这意味着,民营资本试点进入电信行业将成为2013年国内电信行业及其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而“虚拟网络运营商接入”的一系列改革将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始。据了解,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民间资本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电信设施,或购买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电信服务,经过重新包装,在自有渠道开发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并销售。给消费者以谋取利益。之所以称为“起点”,是因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是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最基本的业务形式——虚拟网络运营商租赁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电信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联通移动通信网,销售自有品牌手机卡等产品。除了这种业态之外,民营资本还将以更多方式、更大幅度进入基础电信领域。据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介绍,电信业将“全方位”向民间资本开放,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接入业务,以及重点、热点点和电信行业增长最快的领域。上述进展表明,虚拟运营将成为国内电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最大领域——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成为虚拟运营商后,无需重建网络或投入巨资即可参与电信业务。的货币运作。这与多年前全球出现虚拟网络运营商改革时的背景类似。从目前的行业发展来看,电信市场的经营资源集中在少数运营商手中。即使民间资本对进入电信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也不太可能重建移动通信网络。这是因为,与传统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相比,民营资本的实力相对较弱,没有强大的实力再建设一个通信网络,也没有必要重复建设。因此,民间资本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营部分电信业务的模式逐渐成为改革的方向。有利也有弊电信业向民营资本开放,被业界视为国内电信业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可以预见,民间资本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形式进入电信行业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和收入状况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内电信行业竞争格局将出现新的变化.俗话说,“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变革就没有发展”。虽然民营资本的进入对传统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冲击较大,后者不希望出现少数通过租赁网络与其竞争的“同行”,但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引入将产生不小的影响在整个电信行业。行业的进步将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力。一方面,电信运营商对所有基础电信服务的垄断局面将被虚拟网络运营商打破,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更实惠的选择;另一方面,打破行业垄断后,电信行业将能够与国际接轨,运营商的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环境将逐步改善。虽然与石油、电力、民航等行业相比,国内电信行业的服务水平较高,不乏竞争,但如果引入新的行业参与者,竞争将更加充分,新的商业运作模式也将应运而生。由此看来,对于谋求战略转型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而言,行业新进入者带来的竞争有利也有弊。显然,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现有业务将受到较大冲击,其收入和利润的增长也将受到阻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两者既有竞争,也有合作,这种“竞争关系”将有助于基础电信运营商在不擅长的领域获得新的收入来源。比如,目前看来最有资格作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互联网企业,在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以“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竞争合作关系后,其互联网业务将逐渐趋向于“虚拟网络运营商”。电信——也许,这正是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智慧管道”改革路上所需要的。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爆发式增长的过程中,互联网企业的各种应用严重冲击了电信运营商的语音、短信和彩信业务。然而,在运营商为他们提供无线宽带网络的同时,他们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收入,逐渐成为“哑管道”。一旦互联网企业作为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情况就不同了。如果传统运营商能够与虚拟网络运营商很好地合作,在提供网络渠道的同时获得业务收益分成,那么他们的网络利用率将得到有效提升,运营成本将得到分摊。更重要的是,虚拟网络运营商可以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拓展新的细分用户市场,后者不会很快失去“移动互联网运营商”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