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很多衣服都是属于固定人群的。比如披风是巫师的,暗红色的短款羽绒服是阿姨的,一堆口袋的摄影夹克是三里屯街大叔的,小西装和打底裤是理发师托尼先生的商店,夹克属于程序员。的。春天来了,西二旗地铁站里到处都是穿着棉袄的程序员。黄色的像美团,蓝色的像饿了么,红色的像京东,黑色的像顺丰,橙色的像韵达,绿色的像邮局,还有紫色的像圆通一样,走路的时候刷牙咯咯作响。他们穿着几千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牛仔裤。到了公司,他们脱下外套,挂在人体工学椅背上,露出塞在腰带里的格子衬衫,开始编程。为什么程序员这么喜欢夹克?——因为程序员不喜欢挑衣服。夹克一般分为内层和外层。内层是抓绒或者薄羽绒服,外层是一般意义上的夹克。春秋冬三个季节,早上起床后,基本上不用考虑外面的天气,穿上它就走,不会出错的。天冷的时候两层穿上,天热的时候把外面的一层脱掉,热的时候再把里面的一层脱掉,脱下的放在程序员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对于不在乎好看不喜欢今天穿什么的程序员来说,这是最好的外套。万一有人说程序员穿太深色的衣服,第二天程序员会穿上亮色的外套上班。高档夹克一般都是防水的,普通液体落在上面会像露珠一样滚落。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林岚哭的时候,鼻子和泪水沾染了陆许那几万块阿玛尼,大大加深了两人的感情。而当一个女孩靠在程序员几万块的Arc'teryx外套上哭了很久,再抬头时,一点痕迹都没有,那场面会很尴尬。所以,穿夹克有助于程序员保持单身并更专注于编程。因为程序员冬天怕冷,所以程序员时尚的唯一理念就是保暖。所以,当程序员们在后厂村路的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等车时,能遮住程序员耳朵、挡住寒风的衣服,一定会俘获程序员们的芳心。正所谓,要想俘获程序员的心,必先俘获他的耳朵。因为冲锋衣不需要水洗,冲锋衣的外套是防水的,上面有一层高科技防水涂层,不容易水洗。这对程序员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借口。整个冬天都穿别的衣服很尴尬,但一件夹克就可以了——我必须穿!所以,有些人的牛仔裤终年不洗,称为“养牛”,而程序员的外套却终年不洗,称为“养锋”。随着时间的推移,防水涂层上会形成一层新的铜绿,起到防水作用。越来越好。它只留下食物和汗味。如果你好奇它闻起来是什么味道,那就去13号线闻一闻吧。因为程序员不爱逛街,所以程序员买外套的流程是这样的:根据同事的推荐选个牌子,网上下单快递,大一码或者小半码都无所谓小一号。如果买一个,可以穿很多年,然后再买一个新的内胆换洗。基本上一年四季都可以穿。下次你在网上买衣服的时候,就是羊毛脱落的时候了。因为程序员追求性价比的外套,价格适中,从几百到几万不等。因此,不管你是有钱人还是穷人程序员,都能找到一件适合自己消费的夹克。比如好一点的ARC'TERYX,可以卖到10000元,便宜的比如MarmotGTX,做成防风防水也只有800左右。唯一的问题是非攀岩运动员和程序员不了解这些东西。如果你戴着五六千的MARMOT去相亲,对方可能会认为是杂牌。因为其他适合程序员的衣服太少了,适合国内男生的衣服太少了。打扮得帅,老板会觉得你把所有时间都花在打扮上,工作量不饱和;如果你穿西装上班,保安很容易把你当成保险推销员扔出去,或者给隔壁的国企大楼指路。最后,程序员在尝试了很多种衣服之后,还是会发现夹克是最靠谱的。因为其他程序员都穿夹克程序员很喜欢买同款的衣服,大概是因为大家对衣服的追求都差不多吧。比如格子衬衫,比如牛仔裤,比如速干T恤,比如黑色薄羽绒服,还有夹克。想起之前的一支球队,几乎所有的男生都有一件深蓝色的外套,款式都差不多,随时都可以当成队服。所以,外套和程序员的相遇是命中注定的,每一位程序员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外套。在你遇到你最喜欢的夹克之前,你可能会认为你不喜欢夹克;就像一个直男在遇到让他心跳加速的男孩之前就认为自己喜欢女人一样。直到拥有了人生第一件夹克,程序员才会突然发现,夹克穿一会很酷,一直穿夹克总是很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