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现转让CDMA网络及其用户资产和企业因电信重组改制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政策问题通知如下: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新世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原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免征增值税CDMA资产和业务转让过程中应缴纳的税金和营业税。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原中国网通南方21省固网业务、北方一级干线资产转让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四川、重庆联通原固网业务及天津固网资产,注入原21固网资产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国网通南部省份和四川联通、重庆联通向联通新世界通信有限公司(原中国联通新世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提供的固网资产免征。三、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转让不动产所涉营业税,免征营业税。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加的资本,原来贴花的地方不再贴花。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让涉及的印花税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免征。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新世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转让CDMA资产及股权。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CDMA业务及股权时所签订的协议所涉及的印花税免征。七、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总公司受让中国联合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相关电信业务、资产及股权,受让中国联合通信总公司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转让资产、联通新诺信通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有限公司转让给联通新视野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免征所签订协议涉及的印花税。8、联通新空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受让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南方21个省、自治区的固定通信网络资产增资涉及的印花税,直辖市除外。9.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新世界通信有限公司(原中国联通新世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中国电信转让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过程中,免征转让不动产涉及的土地增值税。10、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Ltd.免除。十一.中国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在资产整合过程中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转让房产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过程应免除。请跟随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