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吹嘘“如果你控制不了京东,就卖掉它”。
卸任CEO、不断减持后,他对京东是否还有最终决定权?上月底,刘强东启动了京东最大规模的人事调整。
3C家电事业群一分为二,负责人也被换掉。
此外,高管层引入末位淘汰制,降薪10%-20%。
同时,最底层的10%高管如果表现不好就会离职,没有任何谈判的余地。
消息一出,不少人惊呼辞去京东CEO职务的刘强东回来了,不再“低调”,重新接手并掌控京东。
事实上,这只正确了一半。
事实上,无论刘强东卸任CEO,还是减持、套现、辞去法人身份、转让股份,他对京东的控制力从未减弱。
这得益于京东的AB股制和董事会。
根据会议召开条件和京东专门公司章程确定。
首先,从表面上看,刘强东与京东之间的IP联系并不那么牢固。
1998 年,即刘强东毕业两年后,京东在中关村成立。
最初只是一个年营业额数万元的柜台,主要销售音像制品。
虽然只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京东与刘强东的IP联系自此建立。
例如,据说京东这个词是刘强东和他女朋友名字的缩写。
在京东的早期,尽管刘强东后来在自传中表示,“如果我不能控制这家公司,我宁愿卖掉它”,但2022年4月,刘强东仍然辞去了京东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给予晋升直接经理职位。
问:从营业额数万元的小柜台到营收近万亿元的零售集团,刘强东为何在24年后辞去CEO职务并淡出京东?对品牌效应和品牌营销稍有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个人与企业之间烙印较深并不完全是有利或不利。
除非能保证数十年绝对的“自律”,否则会对个人造成轻微的负面影响。
新闻会影响整个公司和品牌,尤其是二级市场的股价和市值。
2018年9月,刘强东因涉嫌性侵女大学生而在美国明尼苏达州被捕。
明州案发生后,京东股价持续下跌,一度跌至每股18美元。
此时的刘强东意识到,只有退出京东,才能挽救京东岌岌可危的股价,才能让京东的发展更加健康、持久。
明洲案出现转折,出售、减持频繁。
与此同时,200多家与京东相关的企业法人辞职。
今年4月,他甚至辞去了京东CEO一职,将接力棒交给了徐雷。
此后,刘强东的曝光率越来越低,行事风格甚至从高调转向低调。
但正是基于这种“淡出”操作,明州案虽然从“指控”到“指控”再到“起诉”再到最终和解历时4年,但对京东的负面影响终于有所减轻。
至最低。
京东已经走出困境。
在新任CEO徐雷的带领下,京东甚至扭亏为盈,前三季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9.63亿元,而去年同期为亏损28.07亿元。
相比之下,被动辞去京东CEO职务的决定却产生了奇效。
但刘强东呢?他大胆地说,“如果你控制不了京东,就卖掉它”。
卸任CEO、不断减持后,他对京东是否还有最终决定权?事实上,是的,刘强东仍然是京东的决策者和舵手。
毫无疑问,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印证:首先,特殊的AB股制度决定了刘强东拥有足够的投票权,甚至可以按照传统理解的“压倒性”、“同股同权”,一股对应一种投票权,基于此,想要控制或绝对控制一家公司,有两条“红线”,前者需要持有50%以上的股权,而后者则需要持有50%以上的股权。
要实现后者,需要持有2/3以上的股权,只有这样,才能在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之间做出决策,在决策时处于绝对支配地位。
刘强东持股比例的变化,即使在上市初期,持股比例峰值也没有超过50%,仅为18.8%,而今年不断套现减持后,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从上市后的15.5%明州案至2021年底为13.77%,持股比例仅10%多一点。
长期以来,腾讯的黄河投资曾是京东的第一大股东,而不是创始人刘强东。
看来京东的决策权已经转手黄河投资了?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
这就需要提到京东特殊的AB股制度:AB股制度是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
1A股对应的投票权为1个,而1B股对应的投票权为20个。
所有持有B股的股东中,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员工持股平台,另一个是刘强东,而员工持股平台的唯一股东是刘强东个人,这意味着所有B股都直接或间接掌握在刘强东个人手中。
至于其他股东,无论是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还是曾经成为京东第一大股东的黄河投资,均持有A股。
这是刘强东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所坚持的“底线”。
说白了,你可以拥有股权,给你分红,但你不能拥有决策权。
明白了这个道理,刘强东对京东的控制力就显而易见了。
持有4.08亿股B股和少量A股的刘强东,按照A股对B股1:20对应的投票权计算,投票权高达76.1%。
超过“红线”的2/3。
基于此,刘强东在修改公司名称、修改组织备忘录、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中仍然拥有最终决定权。
当然,这里有一个知识点要提一下。
以我国坚持平等分享、平等权利的《公司法》来看,不存在AB股这种东西。
京东之所以能够采用这种特殊的结构,是因为京东的注册地是加勒比海的维尔京群岛。
岛屿。
其次,刘强东除了守护AB股外,还是京东的董事长兼董事。
控制公司有两个实体,一是股东会,二是董事会或董事会。
后者由多名董事组成,负责不同的事务和管理。
属于不同的董事。
对于京东这样的上市公司来说,董事会拥有实权。
与股东大会中的小股东相比,董事会是控制投票结果的人,是上市公司绝对的“大脑”。
京东董事会目前有七名成员。
除刘强东担任董事长、新任CEO徐雷于4月加入董事会担任执行董事外,其他五人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这个细节大家在董事会上应该都注意到了。
刘强东今年4月卸任首席执行官后,保留了董事会主席的职位。
为什么是这样?只是最后一个“名字”吗?其实不是,他之所以继续留在董事会,是因为公司章程中有一项特殊条款,那就是只有当刘强东不再担任董事会董事时,他所持有的B股才可以被保留。
手将自动转换为A股。
换个角度思考,如果刘强东退出董事会,那么13.77%的持股比例对应的投票权将不是76.1%,而只有13.77%。
只有到那时,他才算正式失去了对京东的控制权。
因此,只要刘强东仍担任京东董事,即使不再担任董事长,其持有的1:20 B股也不会转换为A股,投票权可以得到绝对的保证。
第三,如果刘强东缺席,董事会将无法推进,或者指挥失败。
如上所述,在京东这样的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拥有最大的权力,但实际上这只是基础。
事实上,董事会拥有绝对控制权。
还是刘强东。
京东的公司章程中有一个与其他公司不同的非常特别的条款,规定“董事会不得在刘强东缺席的情况下召开正式会议,除非他本人回避”,以及“任何限制刘强东出席的会议”。
违背他的意愿将不会被拘留。
”除非他在精神或身体上永久丧失行为能力,否则这一规则不得有任何例外”。
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说白了,董事会会议只有在刘强东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否则就会“瘫痪”,除非他明确“回避”,或者精神或身体丧失能力。
董事会是公司的“大脑”,刘强东就是董事会的“大脑”。
层层分析,刘强东在京东的话语权是绝对的。
正是基于上述特殊条款,明州案初期,刘强东被明州警方控制后,董事会陷入瘫痪或指挥失灵,根本没有决策能力,还要等待刘强东归来。
。
当然,上述特别规定是2014年京东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时作出的,2020年在香港上市后,这一特别规定被取消。
第四,新任CEO徐雷仍要向刘强东“直接汇报”。
徐雷于2021年9月晋升为京东总裁,今年4月接替刘强东出任京东CEO,并加入董事会全面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
这就是徐雷一年多的“晋升之路”。
如果不是刘强东说了算,徐雷会一直稳步上升吗?很明显不是。
一方面,徐雷只是CEO。
任何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都可以是创始人、股东或无关的第三人。
CEO只是一个更高级别的“经理”。
“人”对股东会和董事会负责,但本质上并不是最终决策者。
“打工皇帝”唐骏就是一个例子。
因此,虽然徐雷的地位在提升,从京东零售CEO到京东集团总裁,再到京东集团CEO,改变的是职位,但不变的是,他仍然是一个“员工”,只是一个更高的——级员工。
另一方面,在他升任京东总裁时,京东的公告中提到“向京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汇报”。
事实上,接替刘强东出任京东CEO也是如此。
刘强东是董事会主席、第一大股东、创始人。
当然,还是要向他汇报。
徐雷充其量只是“二把手”、直接管理者。
刘强东就是那个人。
幕后之人。
上月底,刘强东连续在高管会议上讲话,进行人事调整、削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取消最低职位。
两天后,他发出全体员工信,表示将改善客服、快递员等基层员工的住房和居住条件。
这种针对儿童救助和福利的持续行动和调整,实际上从侧面反映出了一个问题。
最终决定权还是京东。
综上所述,从上述四个方面来看,尽管刘强东前期密集抛售股份、辞去关联公司法人身份、辞去京东CEO职务,但这些行为并不能实质性损害其对京东的控制力。
基于AB股制度,基于其仍担任董事会成员以及京东公司章程中的特殊条款等因素,他仍牢牢控制着京东。
他的“如果控制不了京东,就卖掉京东”这句话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至于其他大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均为A股,在投票权上无法对刘强东持有的B股构成威胁;至于徐雷这样的高管,本质上只是高层员工。
重要的仍然是创始人刘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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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拥有较大的决策权。
一般来说,重大决策由董事会全体高级管理层作出。
第二:刘强东虽然说要退休,但只是名誉上的暂时退休。
当公司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时,他的意见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拥有一票否决权或决策权。
第三:根据以上两种意见,选择一个折衷方案,由董事会和刘强东共同做出最终决定。
我有最终决定权。
前天买了东西,今天还没发货。
我会立即归还。
返回成功。
没有人说这会起作用。
我说了就退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