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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证据再获最高法院认可

时间:2023-03-14 11:42:31 科技观察

“证据是案件判决最重要的依据,其正确性不言而喻。区块链技术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可以为法庭证据提供技术支持,其应用逐渐扩展到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领域,将为办案提供重要依据。”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星耀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朱星耀说,举证难是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的收集和存储问题。有效固定电子数据,同时完整记录电子数据的产生时间,起到保证真实性、不被篡改的作用。据了解,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线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其中在网络诉讼中引入区块链证据概念体现了我国相关部门的支持态度到区块链证据。在区块链证据有效性部分规定,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的,并且经技术验证一致,则推定该证据上传至区块链后未被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性,除非有足够的相反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还规定了区块链的作用,即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验证、区块链等证据对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进行收集、固定和保护。通过电子取证平台进行篡改、认证等技术手段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予以确认。什么样的证据被认为是相反证据?朱星耀表示,法院普遍认定当事人与证据存储平台有利害关系,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和证据存储过程;证据存储平台信息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可用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证据存储技术和过程在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不符合《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要求的证据,除此之外的证据很难作为相反证据。同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专业人士对区块链平台存证相关技术问题提供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对区块链存储证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提出了数据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当事人在数据上链时提出数据不再真实,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节,要求提供区块链存储证据的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链上存储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说明具体来源、产生机制、存储过程等。链上存储数据的第三方公证。证人、相关佐证资料等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且存储在区块链中的证据不能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对方也可以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审查数据的真实性。”朱星耀表示,可以看出,区块链证据审查日趋完善,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是对传统电子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创新。人民法院在技术实践中仍然需要外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和帮助。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还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与法庭对区块链存储技术问题的质证。朱星耀举例,杭州华泰艺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起诉深圳市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本案中,华泰易美公司通过第三方证据存储平台获取道通科技公司侵权网页的证据,并通过区块链存储电子数据,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未被篡改。庭审中,杭州互联网法院确认了使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储的审查判断方式。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北京盛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友银认为,区块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发展至今才十几年,技术本身还很不成熟。证据数据真实性有待考证,各地电子证据平台无法相互识别,跨地区办案难度大。因此,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应逐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也应得到司法部门的认可。以及其他待确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