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无形无形的算法时刻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在日常生活和消费领域不断涌现,涉及网购、交通、出行、旅游住宿、订餐、网络游戏等领域。一些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数据杀熟、网游抽奖机率不明、网络直播推送违法内容、点评好评隐藏差评……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一种不公平的算法技术对消费者的“算计”。2020年,安徽省某网络科技公司一年内遭到大量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共接到投诉举报953件。其中,反映公司在网络游戏抽奖概率和规则方面存在问题的报告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0.8%。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调查中发现,彩票概率的合法合规性不易判断。当地消保委组织召开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处理推进会,共同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的可能性等问题。由于缺乏对概率规则等问题的专业鉴定能力,又找不到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调查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举办的网络消费领域算法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丁涛苦苦寻思。开奖概率的背后是一套算法的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投诉、相关调查和相关报告,归纳出目前网络领域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六大算法应用问题,包括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价算法、排名算法、概率算法和流量算法。其中,概率算法问题体现在:部分网络运营商开展有奖售卖、彩票兑换,特别是部分网络游戏公司经常推送游戏道具抽奖活动。中奖(掉线)概率虽然公开,但算法程序不透明,实际中奖概率缺乏控制,屡遭消费者诟病。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陈凤祥表示,算法的本质是一种互联网编程技术。这种编程技术有一定的人为参与和投入。一些程序员不懂法律,在编译过程中侵犯消费者。正确的。北京市计算机学会数字经济专委会秘书长王娟不久前在乘坐网约车时发现,当车辆行驶在她熟悉的路线上时,网约车平台导航给出了一条漫长而拥挤的路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施建中也有类似经历。在他看来,平台导航提供了长途行车路线。算法背后有某种动机,但消费者很难获取证据,有时甚至没有办法保存相关证据。“大数据一旦熟悉起来,就是针对这种消费模式下的所有消费者,而不是特定的消费者。”施建忠认为,在大数据入网问题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更多的集体救济机制。针对存在垄断行为的企业,应进行算法研究进行对策研究。“十四五”规划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浩鹏看来,不公平算法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体现在三个方面——公平交易权、选择权和知情权.他认为,在具体领域,如“二选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大数据杀戮问题等,可以通过加强个案监管,引导更多企业完善算法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此外,算法也是商家在一定程度上垄断的权利。可以考虑设置权限,从技术上让消费者有关闭算法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这样的权利,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平衡。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潇看来,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科技来解决,保护消费者权益。比如,针对存在市场垄断行为的企业,开展算法研究应对,“用算法来瞄准算法,算法之间会相互竞争,从而重塑市场竞争机制”。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算法,他也建议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针对大数据熟化、价格歧视等问题,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平台识别向用户展示的定价是否属于针对消费者的个性化定价。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卢来明指出,提升监管科技水平迫在眉睫。但对于算法的监管,目前社会上还是存在分歧,是事前监管还是事中事后监管,是否要进行伦理审查。在他看来,首先应该建立一个原则,用事前规范或过程中规范来规范算法的目标,同时进行伦理审查。但也需要对不同的算法进行分级监管,从而确定不同的监管层级和规模。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如果任由不公平的算法应用无序发展,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在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上被算法扭曲,成为平台运营者手中的“玩物”。“算法的不公平应用针对的是普罗大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元光提出,下一步要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对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标准制定、不正当算法应用查处等,指定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同时,明确运营商对算法的使用应当可知、可追溯、可逆。发生争议时,有义务向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构、第三方机构提供算法、背景数据、相关材料和解释说明,使算法的应用得到验证、解释和持有问责制,强化算法执行。明确伪造、变造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鉴别难的问题。“要加强监管合作和机制建设。”李元光指出,算法在互联网领域应用广泛,建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相互协调,细化监管职责;完善执法基础,做好法规废改衔接工作;加强对算法应用的分类标注和分类管理,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健康、产权等方面的算法应用加强监管。对算法应用加强监管。李元光建议,建立算法投诉审查机制,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权利,“培育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加强算法应用的技术审查力量”。同时,李元光认为,相关司法机关应加强对算法应用案例的分析研究,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强对算法应用问题的实质审查,通过司法手段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