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7月11日报道:继19家虚拟运营商获得牌照后,业内透露,又有23家企业与三大运营商签约,进军虚拟运营商市场。据悉,第三批牌照有望在本月内发放。虚拟运营商的名单越来越长,联想、海尔、小米等“跨界”企业也蜂拥而至。红海趋势在行业竞争初期就已经出现。中国真的需要40多个虚拟运营商吗?企业竞相拿牌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已经拿到牌照的企业目前在担心什么?笔者先后与虚拟运营商大老板、运营商负责人聊过天。以下是信息整理。虚拟运营商的“准入”门槛不断提高。据工信部消息,除19家获得牌照的企业和即将发放的第三批企业外,2015年底试点期间若要开展虚拟经营,他们必须在本月底前完成。申请。目前已有200多家企业申请了牌照。如何成为“虚拟经营者”,除了正常的资质审核外,企业还必须提前履行一笔巨额“费用”。某虚拟经营者为笔者列了一个清单,包括银行冻结费、应付给经营者的费用、转售业务代理费、押金、罚款等:1、保函(即银行存款):500-1000万元,这项费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任何公司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并开始营业前,资金账户必须先在银行冻结;2、国际漫游行业保证金:不同的运营商收取不同的费用。联通50万-200万,开通虚拟运营商业务需要提前缴纳这笔费用;3、用户保证金:虚拟运营商每开发一个用户需缴纳50元的业务保证金。对虚拟运营商这笔费用的解释是的,用户网络安全保障等(有说如果用户发展超过规定标准,可以给予优惠);4.投标保证金:例如中国联通对虚拟运营商实行试点城市招标制度,虚拟运营商申报具体任务数量需要承诺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不能完成任务,保证金将变为罚款(也称为“违约金”)。据不完全统计,主管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为申请虚拟运营商的企业冻结或收取资金超过1000万元。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告诉笔者,虚拟运营商本身的投入并不大,一般在2000万左右,后续投入取决于用户数量。目前,也有大量资金进入虚拟运营商行业。但是,很多虚拟经营者并不认同宽松的资金。目前,除了京东、地信通等曲线上市融资,通过虚拟牌照讲“故事”,赢得资本市场青睐外,大部分虚拟运营商仍找不到赚钱的途径。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困难才刚刚开始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后,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就完成了。未来,虚拟运营商需要攻克的“关卡”数不胜数:1、搭建平台的成本需要上千万元。虚拟运营商至少需要2000万元建设自己的支撑平台(用户管理、计费、客服)。但虚拟运营商搭建的计费系统涉及网络安全、系统对接等问题,接受率不高。目前,中国电信允许虚拟运营商平分至少600万的短信/彩信平台建设费。2.高买低卖,术语“价格倒挂”。运营商转售给虚拟运营商的价格通常有30%左右的折扣。比如一条短信7毛钱,而一般运营商给用户的短信服务不到5毛钱(赠送礼包);例如,1000元的手机批发价优惠30元,即700元,通过补贴渠道等方式让用户实际消费不足500元。这样做的结果是,虚拟经营者只能“高买低卖”来保证任务的完成;3.“双”游戏规则。例如,用户拨打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客户号码10010、10086、10000是免费的,而用户拨打虚拟运营商的客户号码10020-10039按正常语音收费,费用由用户承担。虚拟话务员语音不能“三通通话”、不支持彩信功能等,人为设置障碍;让习惯了免费咨询的用户难以接受虚拟运营商模式。4、开放城市资源有限。例如,中国联通在全国61个城市开展虚拟运营招标试点。虚拟运营商自行申报竞价用户数。中标后,如无法完成任务,需补差价。然而,中标的虚拟运营商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抢下的城市用户资源并不好,条件更好的城市(比如深圳)还没有开放。但是,如果不参与竞价,一般城市的股份你都拿不到。5、需要帮助运营商推广SP业务。某运营商规定,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后,虚拟运营商线下营业厅的手机等业务销售额不得低于1-2年前3G业务的15%。其次,它还捆绑了运营商基地的互联网业务。比如手机阅读、音乐、视频等服务的推广。虚拟运营商表示,这些SP业务并不盈利,但仍要按照“协议”“帮忙”推广。既然虚拟运营商首先要“生存”困难重重,那么为什么很多企业要为虚拟运营商牌照“赚人头”呢?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部分企业申请虚拟运营商纯粹是为了IPO上市;有的是针对目标竞争者的不对称优势;为了跟风,“占坑”。随着虚拟运营商之间竞争的加剧,相当一部分持牌企业将陷入困境。中国移动市场部副总经理徐刚此前曾公开表示,根据全球虚拟运营商市场的发展规律,70%的虚拟运营商在创业前的五年内就会死亡。那么,他们当中谁会最先出局呢?谁能活下来?1.有钱有势。目前,虚拟运营商参差不齐,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比如蜗牛手游炒作游戏品牌,京东、地信通谋求上市。通信行业是社会基础公共行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利行业,想赚了就走的心态未必行得通。比如各种银行房贷高达2000万元。2、“听话”。根据规定,虚拟经营者不采用实名制发展用户的,每名用户将被罚款50万元,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此前,工信部部长苗圩曾表示,希望虚拟运营商不要打“价格战”。虚拟经营者一旦违规或违约,可能被工信部或经营者开除。3.“差异化”运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第三批虚拟运营商跨境金融、影视等虚拟运营商可以“不做业务”,但必须完成运营商规定的“基本动作”。面对来自互联网的竞争,运营商的“主营业务”不再盈利,但运营商也不能“无所作为”,比如进入房地产等暴利行业,而虚拟运营商多为互联网公司,具有更广阔的“想象”。但笔者看到,某虚拟运营商与运营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若2015年底前无法完成用户数,则该虚拟运营商存在被“退市”、退市的风险。总的来说,封闭的电信业引入了民间资本,垄断了几十年的电信业“墙”终于被虚拟运营商打开了。然而,通过各种收费和各种“家规”,虚拟经营者刚出生就面临着“长不大”的困境。“我们会被基础电信运营商干掉!”、“这是他们的主场”、“他们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我们一点利润都没有”……虚拟运营商的成长迫切需要改变现状。然而,在当前的运营和监管体制下,整个行业正在被逼着摸着石头过河,用户只能成为这场利益博弈的“筹码”。对于年底前将拿到牌照的40多家虚拟运营商,让我们好好珍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