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赋能

湖北出台鼓励科技创新“9条措施”,最高奖励500万元

时间:2024-05-22 18:51:11 科技赋能

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当前投入较低的问题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创新平台效率低下。

针对科研人员激励不精准等痛点,共出台3部分9项举措,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创新。

  《措施》重点鼓励企业和技术平台两类创新主体。

一方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围绕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全链条,给予企业最高1万元的奖励补贴,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并购买先进技术成果。

另一方面,鼓励技术平台提高创新效率。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对优秀者给予奖励补贴,对不合格者进行整改和淘汰。

  《措施》精准鼓励三类科研人员创新。

一是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创新发展。

采取提高科技计划比重、设立专项支持和培训、优化考核评价方式等多种措施,加大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力度。

二是鼓励科研团队潜心攻关。

实施“基础研究特区计划”,支持优势科研团队开展目标导向的自由探索。

实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鼓励重点科研团队成员专职承担重大科技任务。

三是鼓励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

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能改革试点范围,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人才之家”,为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更有力的保障。

  为鼓励科研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展示能力和才华,《措施》强化了四项激励措施,为科研人员“减负”,“解绑”创新活力。

一是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减轻科研人员行政负担,确保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4/5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

二是优化科技创新税收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到”。

三是鼓励人有担当、有担当,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四是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机制,鼓励各市(州)切实把科技创新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不是全面、全面,而是聚焦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强化创新突破,突出部门协同。

激励涉及教育、经信、人才、税务等多个部门。

每项政策都确定了多个牵头单位,共同推动科技奖励政策落实。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落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