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条。
规范提供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此举是为了提高短视频内容质量,遏制虚假、不实、有害内容传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规范》显然,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播前审核制度。
平台上所有短视频的节目在播出前都必须经过内容审核,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同时,网络平台在提供短视频服务时,应根据业务规模,同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
审核人员应当接受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人员数量与上传播放的短视频项数量相匹配。
原则上,评论人数应为本平台每天新播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此外,网络平台应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号名单”。
对于每周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3次以上的UGC账户,以及上传含有重大违法内容的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等信息纳入“上传违法违规内容的账户名单”。
并且各网络平台对“违法违规上传账号名单”实行信息共享机制。
对于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号名单”的,各网络平台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为其开设上传账号。
根据上传非法程序的严重程度,对列入《非法程序上传账号名单》的封禁期限为一年、三年、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