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7月29日报道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应合并,应对中国移动独大。从日前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来看,国家对三大运营商的态度不是兼并重组,而是鼓励后者大胆创新。《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重组的重点任务,即“巩固做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鉴于三大运营商不存在清算退出的情况,重点主要放在前三点。对于“一批重组整合”,《意见》是这样表述的:推进央企强强联合、央企专业化整合、央企内部资源整合和并购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乍一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重组兼并似乎符合这一点,但《意见》也强调要尊重市场规律。如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并,中国市场必然会出现两家运营商的格局,不利于竞争。事实上,从国际运营经验来看,一个市场拥有三到四家主要竞争对手是合理的。ITU一旦在国内市场合并,势必会将电信运营商的数量减少为两家。显然,竞争对手的数量太多了。如果少了,根本不利于充分的市场竞争,更容易出现寡头垄断。因此,所谓的电力工会合并提案可以停止了。既然合并难以实现,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大胆创新是提升自身实力的一种方式。关于创新发展,《意见》表述为:搭建调整重组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国际化运营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创新能力。中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构建调整重组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意味着运营商可以在通信、渠道、服务、内容等方面对现有业务进行分类重组,打破现有局限于区域的组建公司的旧模式。例如,它可以将其音乐、视频、支付等业务整合为互联网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将线上营业厅、线下营业厅、终端公司组成电子商务公司,实施O2O;将研究院等智库改组为科技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引进外部创新团队,使服务对象不局限于经营者自身,而是面向其他行业、企业和创业者。但运营商还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即需要国资委梳理相关政策,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引导运营商进行相关改革创新。显然,这需要时间。但无论如何,国家已经出台政策进一步放宽对运营商经营的限制,未来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