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的信息技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技术,通过维护数据块的链式结构,可以保持数据记录的持续增长和不可篡改。早在2008年,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就在他的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先进系统》中详细描述了如何创建一个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系统。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完善,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可追溯、可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成为新时代信息技术的代表。革命。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诉讼源头治理,优化纠纷解决资源配置,还可以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信力建设。信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利用区块链技术取证的真实性和隐私保护、取证资格的合法性等。采集平台。因此,对于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不仅要看到其优势,更要提前关注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应用合法合规。区块链技术在法院的应用据笔者了解,国内提供区块链技术的公司主要集中在北京、杭州等地。比较知名的有北京中景天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曲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舒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复美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家政法系统也在紧锣密鼓地探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寻求与上述技术服务公司的合作。目前主要应用场景为电子证据调取和版权保护。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侵害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纠纷案中,首次确认了使用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原告依托浙江书秦科技有限公司保全网平台对被告侵权网页取证。法院支持原告使用区块链作为取证方式,并在判决书中对区块链取证的技术细节和司法认定标准进行了说明,开启了区块链的使用。处理法律纠纷的先例。随后,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合法确认了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存证。杭州互联网法院也于2019年9月18日上线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利用区块链证据存储技术解决电子数据存储和证据制作等问题。2018年12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上线天平链。2019年12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天平链”应用接入技术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宣布“天平链”已完成19个区块链节点交联,完成版权、著作权等9类.25法院受理的10000件案件全部上链,上链电子数据超过1000万条,跨链凭证存储数据量达数亿。2019年3月30日,广州互联网法院“网通法律链”智慧生态信用系统正式上线。由此,我国三大互联网法院相继建设了互联网区块链证书存储平台,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浙江湖州,2019年8月,德清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证处、大数据局打造“清云托管”法律电子证据存储平台,赋能整合破产数据。目前,已有6起破产案件通过该平台取证。从现有经验来看,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电子证据存储、版权保护和交易等方面,通过证据确凿、确权为司法判决提供准确、高效的依据。区块链技术在法院的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在司法服务领域应该有广泛的应用场景,对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是非常有利的工具。尤其是当前,在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背景下,法院更应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拓展司法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诉讼源头治理。证据上链,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针对传统司法程序中取证、存证、取证难等问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网络维权案件中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证据确证取证领域,加快构建“区块链司法”模型,利用区块链技术的防伪、防篡改优势,可以大大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探索区块链加密算法的使用和共识节点的特点,通过与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服务系统对接,法官可以实时追溯链上司法鉴定报告和公证书的真伪。在对证据真伪的筛选和辨别过程中,法官可以直接识别经过区块链技术验证的证据材料,可以降低证据的认定难度,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合约在民事主体链上签署。推广使用区块链技术运行智能合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多主体协作、协同行动。探索在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签订中广泛应用智能合同,便利多个民事主体跨区域签订合同。在民间借贷中,针对借款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漏洞、模糊、签名真实性等问题,采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区块链技术等方式签订合同,可以提高经济活动效率和合同自动履行率。当合约履行出现问题时,可以直接将智能合约作为裁判的证据,解决虚假诉讼和证据审查采纳等问题。数字版权在链上确认。在我国,著作权是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获得的,但著作权最重要的部分是确定谁是著作权的主体,通过注册来保护作者的权益才是意义所在的知识产权保护。但通过第三方注册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不一定能保障作者的权益。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数字版权发布时,时间固定,版权确定,从而保护版权人的权益。诉前纠纷在链上解决。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在线调解中的应用,为当事人跨地域或不便纠纷解决提供便利,实现在线同步调解,打破空间限制,节省时间和成本。调解全过程音视频信息同步存储,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直接上链,进行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在线司法确认.一旦协议内容到期未履行,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风险和信用查询。针对目前执行曝光模式信息单一、不准确、传输速度慢、更新效率低等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连接各个联盟节点,通过多个主体上传更新曝光信息,提高曝光信息的传输速度和准确度。曝光信息性。失信企业和个人履行相关义务后,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及时更新和查询链上信用信息。通过形成链上信用共享平台,供金融和司法机构对客户和当事人进行信用查询,确保征信的准确性和速度。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应注意的问题作为颠覆性技术,区块链技术正在引领全球新一轮技术和产业变革(《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虽然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领域应用广泛、版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有利于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验证,节省诉讼成本。然而,这项技术并不完美。在司法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事物的不断涌现,区块链技术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法律法规往往需要从立项、制定到发布经历漫长的过程,导致社会缺乏对这项技术的认识。合理性的普及,法律层面的认定和定性还比较模糊,规范流程的各种规章制度都处于亟待完善的阶段(《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容易引发系列事件的后续问题。证据的真实性和隐私保护问题。电子数据具有体积大、实时性强、易篡改、易丢失等特点。因此,在使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证书真实性和隐私保护等问题。与公证存证、第三方存证、本地存证等传统存证方式相比,存证的内容实质上由一方控制,区块链技术的存证方式去除了存证的特点。中心化,一旦存证人恶意存证,将侵犯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去中心化证书存储的情况下,一旦受到攻击,很容易造成存储的证书数据丢失或被篡改,也容易造成信息泄露等问题,给存储带来一定困难。权利人的隐私保护。取证平台的资质问题。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主要依靠证据。证据不仅要真实,而且获取证据的方式也必须合法。有些证据必须由具备一定资质的机构提供才合法有效,比如鉴定意见、公证文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等,都需要专业机构或部门出具。那么,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取证的平台是否需要具备相关资质?谁应该获得这个资格?(如经司法部批准,北京中京天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中心。)目前,提供区块链技术服务的企业良莠不齐。毕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有些公司只是炒作概念,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即使具备技术能力,在取证过程中能否有效利用技术,串通作假也难免。证据在法庭上的可采性。证据的鉴定往往需要对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判断,而电子证据由于证据量大、原件不易辨认等原因,往往无法在案件中发挥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如前所述,全国首例区块链取证案,保全网平台对被告侵权网页进行取证,杭州互联网法院予以支持。而在成都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宝泉网的取证不被采纳。可见,现阶段利用区块链技术取证最终需要法院最终确认和采纳。那么,法院是应该根据取证平台的资质结合取证内容做出判断,还是进一步审查取证技术本身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需要对技术标准进行审查,评委有没有这个能力?联盟链建设问题。目前区块链主要有联盟链、公有链、私有链三种形态。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等单位采用的形式一般为联盟链。由于区块链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去中心化,其应用的重要价值在于突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多方协作。例如,在目前的取证使用中,一般需要在法院、公证处、鉴定中心、律师事务所等设置节点,形成电子证据流转和审查的平台,从而实现数据存证、全网监测、在线取证。、司法认证等功能。因此,区块链的作用不能仅靠一个单位来实现,而是联盟节点越多越好。例如,司法区块链生态的建立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政府等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参与。要真正发挥其优势和作用,必须由司法机关、鉴定机构、金融机构乃至企业和个人等多个节点共同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建议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给司法认证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但同时也带来了上述诸多新的挑战。因此,如何解决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是本文的重点。适当发挥司法审判的主动权。法律法规的制定通常需要很长时间。作为对现存复杂社会现象的抽象规制,虽然结构严谨,但存在滞后性,导致社会变革初期存在法律空白。对于区块链技术,虽然《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已经受到规范,但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所引发的权益纠纷,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内容可以援引。因此,对于使用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的情况下,法官应在尊重立法者初衷、明确司法规范含义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解释。审判过程。方法,分析数据的法律关系,论证法律结构,运用自由裁量权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夏继森、臧志宏:《论区块链应用的社会风险与法律治理》,发表于《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卷第1期)同时,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讲座、培训等多种引导活动,快速弥补法律上的不足。差距。对于规则模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编撰已经审理过的典型区块链案例,形成指导性案例,规范各级法院参照裁判要点定点止争。普及私有链,保证存单的真实性和私密性。针对区块链技术带来的真实性和隐私性问题,现有技术开发并运行了私有链和混币机制。相对于公有链数据透明度高、参与方多的特点,私有链是写入权限由组织或机构控制的区块链,参与节点的资格受到严格限制。混币机制隐藏了区块链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使得攻击者难以准确分析不同地址之间的交易关联,从而增加交易者身份的确定难度。(侯家斌、李军:《冲击与重塑:区块链治理的法律之维》,发表于《学术争鸣》,2019年3月)在司法审判领域,笔者认为引入私有链比混币机制更合适。法院可以与技术服务公司合作开发应用司法审判私有链,为参与节点设置必要的资质条件,防止恶意证人取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私密性。同时,私有链的引入也可以解决取证平台的资质问题。在参与节点资质设置过程中,明确取证平台资质要求,由所在地区行业协会或高级人民法院掌握平台名单,确保取证平台合法性。遵守。用监管技术统一裁判标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给取证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同时,如前所述,现行法律法规滞后。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对同一案件的不同判决。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引入监管技术的概念。监管科技是监管机构为提高监管能力而引入的先进技术手段。可以对接现有政策法规和制度,关注事前事后风险。(侯家斌、李军:《冲击与重塑:区块链治理的法律之维》,发表于《学术争鸣》,2019年3月)。司法领域引入这一做法,可以让监管机构及时总结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如证据的引入、准入等。线法官可以组成监管机构。在监督过程中选择典型案例,由全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为法官提供审判指导,统一审判标准。加强多方合作,完善联盟链建设。笔者认为,司法领域联盟链的建设应该以私有链为基础。联盟链本身就是一种私有链。在此基础上,形成联合经营联盟链。每个组织负责管理其中一个节点,读写数据和发送交易的权限只分配给组织。参与者仅享有查看功能,以确保区块链技术强化的证据内容的速度和质量。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目前主要集中在取证、存证、论证等方面。技术创新颠覆了传统的司法取证模式。问题(如隐私保护问题)也需要扬长避短,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多方合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区块链技术将会在司法领域大放异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