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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的应用边界在哪里

时间:2023-03-14 12:27:59 科技观察

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个人信息泄露引发公众关注人脸识别的应用边界是什么?.目前,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生物识别技术是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人脸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中的个人敏感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或危害在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强认证”场景(如公安、金融支付),使用人脸识别完成准确的身份比对和验证是必要且合理的。但人脸数据也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或滥用。对于一些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场景,不宜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验证方式。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人脸识别”时代。从扫码支付、指纹支付到人脸识别,数字技术的成熟发展不断简化人们的生活,人们也习惯了新技术在社会和生活场景中的广泛应用。然而,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信息泄露和信息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一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几千张人脸照片只要两块钱就可以买到,而5000多张人脸照片售价不到10元。今年警方破获的两起盗用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AI换脸技术”非法获取公民照片进行一定预处理,再利用“照片激活”软件生成动态视频,成功骗人人脸验证机制,从而作案。人脸识别应用广泛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在采访中,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介绍,人脸识别是一种生物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是指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征,通过计算机识别个体的技术。目前,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是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生物识别技术。主要应用场合为移动支付、银行金融机构软件登录使用、智能手机开锁、学校或小区门禁及上锁、单位考勤等生活场景。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发展迅速,识别准确率相当高。疫情期间,甚至发展到可以自动识别戴口罩的人脸。人脸识别对于相关单位和机构的业务开展和用户管理非常方便,因此受到了很多机构的欢迎。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脸识别相关企业超过1万家,2019年新增企业2110家,同比增长36%。今年前三季度注册量达1161家,同比下降17.7%,其中三季度新增387家。《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表明,受访者对基于安防场景的人脸识别应用的接受度更高,如公安摄像头、闯红灯记录系统等。此外,《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普通民众更关注获取个人信息的主体。与一些民营企业和小企业相比,人们普遍认为,官方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信息验证的方式,在安全性上并不那么重要。更安全。家住江苏南通的季女士去北京出差。一路上,从高铁站的身份验证,到北京健康宝的个人信息验证,都是通过人脸识别功能完成的。姬女士认为,人脸验证为大家节省了很多不必要的排队时间,提高了各地的工作效率。“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地方进出都要登记个人信息,而且是手写的,经常需要排队填表,很麻烦,也很浪费时间。我觉得这个设计养生宝非常科学合理,你是谁,身份是什么,长什么样子,去过哪里,一次性核实了所有信息。对于目前人脸识别导致的信息泄露问题,季女士认为,不必因为一个案例而过于担心,“噎死了”,在季女士看来:“信息窃取其实是一种罕见的现象,个人必须要有安全意识。比如高铁站和“健康宝”背后的责任单位都是国家相关部门,所以信息泄露的问题是完全不用担心的。但是有些APP个人创作需要人脸验证,你可能需要权衡是否有必要,考虑是否会带来信息泄露的风险。”目前攻读法学的研究生王浩说,他在读研究生的时候,经历过几次人脸识别的报道。学校。无论是进出校门还是统计信息,都大大节省了我们的时间。而且学校一定会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一方面,大家可以放心。”不过,王浩也指出,部分高校利用人脸识别采集学生上课的抬头率和专注度,可能会侵犯学生的权益。”首先,如果要进行这种考试,需要提前通知学生,因为每个人都有决定是否录音的权利,这也是学生的基本权利。第二,大学生是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实这种事情学校没必要管。第三,用抬头率的标准来测试学生是否专注,结果未必可靠。”王浩说道。师范大学学生刘某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十分担忧。刘认为,按照以往的观念,个人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对个人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现在企业可以随意获取个人证件信息,这着实让人不寒而栗。“我有个同学丢了身份证,然后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网贷。这种贷款除了身份证,本来还需要通过人脸识别才能完成的,但是通过了,所以莫名其妙的‘接了’网贷。后来我报了案,但对方太狡猾,一直没有被抓到。”刘说。亟需完善法律法规,有效防止技术滥用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呈现加速落地趋势。然而,关于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争议在各地不断涌现。例如,2020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彦拒绝在社区使用人脸识别作为门禁方式。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今年以来,广西、陕西、浙江等地的部分小区也因人脸识别门禁引发争议。2020年6月,我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本案中,浙江某高校副教授于2019年4月在动物园购买了野生动物世界年卡,通过年卡和指纹验证即可入园。同年10月,他被告知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于是,副教授将动物园告上了法庭。相较于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的泄露,被公众曝光的人脸数据泄露事件并不多。但《报告》显示,64.39%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被滥用的倾向,超过30%的受访者表示曾因人脸信息泄露和滥用而遭受损失或隐私侵犯。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思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虐文主要是指小题大做,或者根本不需要做人脸识别,但是必须作为进入下一步程序的必要条件。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郑铮认为,人脸信息作为个人信息中最敏感的一类“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应该是关注和保护的重点。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个人生物识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征得个人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的影响。草案还拟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和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必要且仅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人脸识别的滥用在实践中肯定存在,是否需要急刹车,主要取决于用户与人脸识别用户之间的博弈,公共机构一般很难介入此类问题的决策。””王思新认为,“因为人脸识别是需要成本的,滥用涉及到用户成本承担的问题,会限制人脸识别被滥用的程度。如果只是被滥用,滥用后不会再有其他违法索赔,或者不会使用人脸识别,一般来说,作为监管机构,如果数据被用于其他营利或犯罪行为,没有必要主动干预,更不用担心是否它需要“突然刹车”。”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目前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以个人同意为主。但也有不少受访者表示,很多人在表示同意时根本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信息,不知道其中的重大风险,或者因为别无选择而不得不同意。“如果不是法定强制人脸识别场景,应该提供其他替代验证机制,让公众有选择的权利。”郑宁说道。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个人信息至少具有三个属性。对于个人而言,它是社会中自我代表的身份;对于公众而言,个人信息也是公众识别个人身份的一种符号形式;对于国家而言,个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人脸识别主要是要防止其被滥用,而不是规定哪些信息可以使用,哪些信息不可以使用。应该科学界定个人信息的滥用,明确类型,然后通过法律来规范虐待。”在刘德良看来,现在人们都在强调保护和防止泄漏,但并没有有效地防止滥用。结果越是强调保护,现实中就会出现越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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