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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联网新蓝图!解读八部门3年行动,4大目标12项计划剑指物联网强国

时间:2023-03-12 16:48:52 科技观察

中国物联网新蓝图!物联网赋能8部门3年行动4大目标12计划解读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针对当前物联网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方向,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四项基本原则和四项行动目标,从供给和需求两个维度提出定量和定性要求,旨在加快技术发展(供给)、丰富行业应用和生态(需求)。物联网产业链主要分为感知识别、网络传输、平台管理、应用服务四个部分。感知和网络是接入基础,平台和应用是上层建筑。此外,《行动计划》还计划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本期智能内参,我们将解读《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探讨我国物联网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行动计划》出台背景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步伐加快,物联网成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行动计划》就是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体系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赋能的重要作用。“十三五”以来,工信部大力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引导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发展。二是启动基地建设,推动杭州、无锡、重庆、福州、鹰潭5个物联网示范基地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加快应用落地。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选择技术先进、产业带动、规模化的创新示范项目,推动优秀成果推广应用。“十三五”期间,我国物联网产业总体规模、重点企业数量、制定标准数量等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物联网覆盖范围物联网应用部署和综合产业实力持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需要不断推进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关键环节技术创新积累不足,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新型短距离通信、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仍需创新加大科研力度。二是产业生态不够健全。我国物联网企业竞争力不高,具有生态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较少,产业链上下游沟通合作程度低。三是缺乏大规模应用。现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碎片化,广覆盖、大连接的物联网商业应用场景探索不够充分,应用部署成本较高。四是支撑体系难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标准引领产业发展作用不强,物联网安全问题依然突出,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凝聚力量,统筹推进物联网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应用推广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十四五”时期是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四大行动目标,指10家百亿物联网企业《行动计划》指出,到2023年底,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新型物联网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坚实。具体发展目标体现在“五个一”上:一是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2.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物联网建设运营主体;3、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4、输出一批赋能显着、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5.建立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体系。具体来说,《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行动目标:一是创新能力取得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着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实现产业成功突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2、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超百亿、能带动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快向规模化、集约化、高价值化发展。3、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村庄、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筑、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布局传感终端、网络、平台,形成一批以自主创新技术为主的产业具有规模化推广价值的产品解决方案,有力支持新基建建设;推动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4、配套体系更加完善。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余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体系;搭建检测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为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关键环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技术有效供给能力;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区域,加快布局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提高物联网水平。互联网应用层。2.拉动需求,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动物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3.统筹协调,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创新中的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形成了产业合力。4、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统筹发展与安全,提高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加强物联网技术、网络、终端、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强化数据安全保障防护,提高安全可靠运行能力,有效防范消除安全隐患。三、全面建设物联网强国的十二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基础设施建设。基于此,《行动计划》提出了需要解决的四个基本问题:1.如何提升物联网产业的创新能力?2、如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3、如何推动社会各界投入物联网产业生态建设?4、如何推进物联网标准的建设和实施?《行动计划》围绕这四个问题,提出了十二项具体重点任务的行动计划: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通过“云、网、端”,围绕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系统布局创新链条。实行“挂单挂帅”制度,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突破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关键共性技术,弥补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等产业短板。进一步提升高性能、通用化物联网传感终端供给能力。2.促进技术集成和创新。针对“5G+物联网”,充分利用5G网络高可靠、低时延、大连接等特点,丰富通信技术供给,拓展物联网应用场景;挖掘物理世界数据的价值;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平台+场景”的智能化服务;面向“区块链+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信用体系,保障数据确权和价值流通。3.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地方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一批物联网技术孵化创新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成果中试成熟和工程化应用。技术成果。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探索“专利+标准+开源社区”发展模式,激发创新活力。依托基金会和开源社区,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共同打造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协同创新生态。关于提高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四)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技术领先、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联合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高效配置,推动产业链规模化布局。传感终端、平台和网络设施。培育一批物联网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向特定场景和细分领域,成为先进技术产品和适用性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培育一批物联网运营服务商,开展方案设计、集成实施、网络运维、运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等服务。5.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良好、应用示范效果突出的地区建设物联网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继续发挥现有示范基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做好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先行先试,优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6.社会治理领域。推动交通、能源、市政、医疗等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将传感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打造固移一体化、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构建全面的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社会治理建设指引七、行业应用领域。以农业、制造、建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为驱动,加快部署数据采集终端、仪表、控制器等传感终端应用,支持网络新技术应用改造企业内网和行业专网,搭建环境监测、信息溯源、状态预警、标识分析等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与行业高度契合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标杆。行业应用建设指南8.民生消费领域。推动传感终端和智能产品在家庭、楼宇和社区的部署。打造异构产品互联、集中控制的智能家居,打造低碳、环保、安全、舒适的智能建筑和新型社区。鼓励物联网企业与运动器材生产企业、康复辅具生产企业、养老机构、体育场馆等开展跨界合作,加快推广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健康产品、智能运动装备等应用.九、推动IPv6规模化应用。完善物联网终端入网检测技术标准规范,明确IPv6入网要求。推动面向公网的物联网平台、终端、网关设备升级使用IPv6,推动新产品默认支持和启用IPv6功能。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基于IPv6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支持IPv6的物联网终端和模块。IPv6大规模部署应用指南10.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建立物联网全产业链标准图谱,加快制修订新技术产品、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应用等国家和行业标准,鼓励首先测试团体标准。继续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大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加强重点标准实施和评价。11.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思维理念,提升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投融资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搭建技术和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技术、标准等服务。新技术验证、试验认证、产品质量分级、体系评价等。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共同建立开放资源共享平台,开放科研仪器、检测设备、研发能力等资源。12.加强安全保障保障。加快围绕感知、接入、传输、数据和应用的安全技术研究。加快物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分析和响应处置技术手段建设,提高传感终端、网络、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水平。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推动形成售前风险评估、售中分类登记、售后使用监控等物联网卡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快商用密码技术和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推广,建设物联网领域密码应用测试平台,提升商用密码在物联网领域的安全和应用水平。加强物联网应用场景与频谱资源利用的适应性,保障物联网频率使用安全。依托联盟协会,开展物联网基础安全“百企千模”产品培育计划,搭建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安全能力测评,打造“安全产品”物联网”。为了实现这12项行动目标,《行动计划》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1.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充分发挥物联网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的作用,有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对接和资源共享。2.完善统计评价机制。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体系,为评估行动计划成效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加强新型工业化物联网示范基地质量评价工作,规范“挂牌挂帅”等重点行动的过程管理和第三方评价。3.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和引导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加大物联网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填补人才缺口。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加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物联网人才供给。推动完善物联网人才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体系。4.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推动解决物联网融资难题。五、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机制,促进在技术研发、产业化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国内物联网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智世认为,近年来,物联网跨界融合与示范应用不断展开,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2013年以来,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从2013年的489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5万亿元。物联网相关企业约42.23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超过85%。庞大的企业集团。《三年行动计划》是在这样的关键背景下提出的,确立了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