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驾校“刷脸学车”,专家:强制人脸识别涉嫌违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外,对于政府强制驾校刷脸签到,专家表示,“这种政府行为实际上是把方便管理放在首位,没有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学习开车被政府部门称为“硬性要求”学生被强制支付50元的面部识别系统费用。为了解驾校是否强制“刷脸练车”,记者通过网上公开电话联系了该网友所在的驾校。对方表示,学员可以选择“定时培训”和“不定时培训”。,参加驾驶考试。对于“不定时培训”,该工作人员隐瞒称会“搭关系”,“我们做什么你不用管,说出来就是违法的”。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我国就出台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国标,明确要求所有驾校教练车必须配备计时设备。培训时间结束后,学员即可参加考试。但国家标准并未要求使用人脸识别作为打卡方式。随后,记者致电上述驾校所在的成都市武侯区住建交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2021年10月以后到驾校报到的学员,必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和计时。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人脸识别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系统会时不时给你拍照,然后核对是否真的是你在练车,一定要拍照。”记者注意到,去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服务平台自动核实学员培训情况,通过培训督导平台审核“自2021年10月1日起,以考试成绩作为预约考试依据”,督促驾校实行定时培训。不过,该文件并未明确要求使用面部识别。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人脸识别在成都属于“硬性要求”。抓拍到的学生人脸照片在哪里?谁可以阅读它们?对于这些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同的驾校会使用不同厂商的第三方计时系统,照片会先上传到这些系统,系统会自动审核。是否是本人,是否达到规定时长,系统会在达到规定时长后,通过后台上传至相关政府部门。“所有的第三方计时系统都会连接到我们政府的系统上。我们必须看到你们(学生)。”2、不少地方政府在驾校推行人脸识别计时系统。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刷脸学车”也不例外,已经成为多地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而且正在蔓延。早在2015年,南京就宣布全面推广驾校人脸识别签到系统,驾校学员不仅需要指纹签到,还要定期进行人脸识别,杭州也是较早实施“刷脸学车”的城市之一。2017年7月,杭州市机动车管理局要求,从7月17日起,杭州市所有驾校都将使用云从科技的人脸识别系统。据浙江电视台报道,“培训前,学员需要参加5次不同角度的照片形成人脸模板,并存储在系统中,当学员签到或签下车时,车载设备会下载此人的脸ace将模板与当前实时采集的图像进行比对,确保‘证人证件一致’,方可学车。”此外,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表示,在学车过程中,摄像头每隔10分钟就会对教练和司机进行抓拍。学生们的照片相互比较。过去几年,济南、郑州、泉州、哈尔滨、成都、武汉等多个城市相继推广“刷脸学车”。面部识别计时系统也以大致相同的方式运行。例如,长江日报去年报道称,武汉驾校的计时系统将“在练习途中拍照,全程验证身份”。从多方报道中可以看出,“避免跨证培训、离岗教学”是多地驾校推行人脸识别系统的主要原因。然而,强制人脸识别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却很少被提及。在落实国家“定时培训”要求时,部分城市并未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而是采用了其他替代方式。当记者致电北京一家驾校时,对方告诉记者,只需刷身份证即可定时办理入住手续。越来越多的城市采用了指纹验证,而且比人脸识别使用更早,但指纹验证有被破解的可能。据泉州媒体2013年报道,当地多家驾校通过指纹膜为学生签到,帮助学生规避上课时间规定。3、专家:驾校人脸识别违背“必要性”原则那么,地方政府部门或驾校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学生进行人脸识别?就此,南都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彦和国人。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两位教授都表示,这种强制面部扫描是违法的。去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保护法》)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郭锐认为,驾校使用人脸识别违反了必要性原则。“(使用人脸识别)可以降低监管成本,但驾校采取的降低监管成本的措施,与公共利益关系不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第四条还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要求自然人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同意对其面部信息进行处理,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自然人同意处理其面部信息。本市有关部门和相关驾校强制“人脸识别学车”的行为也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如果学生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驾校应该提供其他方式进行验证,”郭锐说。“学生和驾校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驾校因为学生没有使用人脸识别而解除合同,那么这是一个不正当的理由。”劳东彦表示,当地政府的强制行为并没有得到法律授权,“比如公安部门得到了《身份证法》的授权,可以要求居民办理身份证,使用时提供指纹人脸识别”,同时也没有征求用户的同意,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提前评估并告知用户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可能存在的风险。”武侯区住建交通局表示,人脸识别在成都属于强制性要求,郭锐认为,如果这种情况属实,该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劳东彦认为,这种政府行为实际上把将管理便利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脸识别前)没有明确告知学生收集了哪些信息,相关信息存储在哪里,存储期限多长,学车后如何申请删除。信息有删除权,但在信息保存等不透明的情况下,学生应如何行使这一权利?”老东彦同意郭锐的观点,“应该提供其他验证方式”,“如果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可以像公园年卡一样刷身份证,同时进行最后的驾驶技能测试”严格管控,毕竟最重要的是学员们有没有真正学会合格的驾驶技术,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用人脸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