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诉西电捷通技术垄断,索赔520万元日前,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捷通)起诉苹果公司侵犯其标准必要专利权,被随后被苹果公司起诉涉嫌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此次反垄断之争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2016年,原告苹果公司以持有标准必要专利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西电捷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支出520万元等。 双方的纠纷源于之前的一起专利诉讼。2016年4月,西电捷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苹果专利侵权,认为其开发并持有的无线局域网认证和隐私基础设施(WAPI)专利受到侵犯。西电捷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涉案专利属于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据了解,2015年7月,西电捷通就同一涉案专利向索尼公司提起专利诉讼。佟某胜诉。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西电捷通将涉案专利授权给苹果公司使用。双方合同到期后,经过16个月的反复交涉,西电捷通认为苹果恶意拒绝获得标准专利反向劫持许可,遂提起专利诉讼。随后,苹果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诉讼以及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诉讼。除了与西电捷通的知识产权纠纷外,苹果还因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发起多起反垄断诉讼或行政举报,涉及诺基亚、爱立信等标准专利权人,以及高通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苹果与高通垄断案,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苹果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在经历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高院的管辖权之争后,最终确定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于苹果的指控,西电捷通相关负责人表示,苹果长期实施“专利反向劫持”和“恶意诉讼”。该负责人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企业普遍遵循的基本商业道德”,而且“对全球专利制度本身造成了实质性冲击”。西电捷通将积极应对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