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观察

最高检将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监管虚假诉讼

时间:2023-03-19 20:35:07 科技观察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诚信,损害司法公平正义和公信力。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院主任冯晓光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开启人民检察院新征程》网络访谈。虚假诉讼案件增幅较大。下一步,将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9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虚假诉讼,共建司法诚信”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5个虚假诉讼监督指导性案例,扩大了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的社会影响。诉讼监督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各级法院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2020年7月,最高检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意见第5号》。“我们将继续跟进督促,加强沟通合作,抓好‘检察五号意见’的贯彻落实,用好最高部署的民事虚假诉讼智能监管系统。人民检察院,提高运用科技手段查找线索的能力。”冯晓光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侦查、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惩处力度。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2020年7月,最高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 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两高’正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制定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协同信息化系列标准,规范案件跨部门流动信息化与业务协同,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监督虚假诉讼,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冯晓光说道。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也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破产管理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强对破产债权申报虚假诉讼的监管;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也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防止虚假劳动仲裁检查的建议,促使人事编制部门制定防范机制,堵住漏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重点利用江苏省高级法院“日常借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案件线索。“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过度执法、被动执法、错置财产、违规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冯晓光表示,检察院将“加码”民事执法监督,直指非法拍卖等不当行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抗风险能力低下,尤其是一些外贸依存型企业,受到的冲击更为严重。营造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要做到平等保护。冯晓光指出,实现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需要准确认识和把握民事检察工作平等原则的内涵和要求对国家和集体等各类民事主体在监督和履职中一视同仁。搞差别待遇。企业因执行不当陷入生产困难怎么办?针对这种执行乱象,冯晓光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涉企民事执行的监督,防止企业因执行不当陷入生产困境。损害民营企业利益加大对违法拍卖、过度执法、被动执法、错置财产、非法处分被执行财产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督促法院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防止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督促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冻结,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的财产。”冯小光说。在当前的疫情纠纷中,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是被频繁引用的抗辩理由。对此,冯晓光表示,在办理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时,要综合考虑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行业的影响。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疫情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案件影响,准确适用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条款。下一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院将指导各级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民事监督和行政监督,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把实体作为重要工作重点,帮助民营企业恢复健康经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