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臧铁伟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多年来,各界人士对这部重要法律的期待已久。能否有效遏制APP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销售电话、精准诈骗、垃圾邮件能否得到遏制,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如何及时有效地寻求正义……解决上述命题是不仅仅是数字经济时代所有公民的公共利益。考题也是关系个人最直接、最实际利益的“私密考题”。多年前,百度CEO李彦宏曾因一句“中国用户往往愿意用隐私换取便捷服务”而引起公愤。长期以来,用户为获取服务便利而转让个人信息并不新鲜。目前,仍有大量公司提供的服务直接或变相收集个人信息。随之而来的是,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推进、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众隐私保护意识的逐渐觉醒,两者之间的矛盾已经彻底激化。信息丢失、保护不力、管控难等都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难题。这个问题表面上源于所有者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际上也源于双方权力的悬殊,现有法律的缺位和无能,维权成本高,速度慢监管的落实,以及专门法律规定的缺失,让以往的个人信息保护屡屡陷入被动。特别立法是关键的一步。这部重要的法律从酝酿到发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分散立法,形成“合力”,为个人信息安全“加密”,将是这部专项法律的最大意义所在。臧铁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更加完备的体系,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需要形成从数据收集收集,到数据处理、利用乃至数据交易,有法可依、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共同规范。通过科学的法律设计,防止盲目崇拜技术,防止技术劣势束缚科技巨头,引导行业龙头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同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也并非简单的“严严实实”。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作为一种宝贵的数据资源,关系到行业前景和各种新兴商业模式。因此,需要在个人信息保护、行业发展和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划定边界,设立红线。为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期望,既能有效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减少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又能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灵活创新,充分考虑分级分类保障不同应用场景,保障居民享受数字经济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