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消费者对个人信息收集和大数据使用的看法和意见,以及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期望,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哈尔滨、北京等29个省市以及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共30家消费者维权单位开展了相关网上调查并发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数据由中国消费者网和安全联盟通过互联网收集。
●近30%的受访者不知道什么是“大数据”。
“大数据”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
本次调查发现,只有8%的受访者表示了解“大数据”的概念。
更熟悉的是,68%的受访者表示了解一些,24%的人表示“从未听说过”(见图1)。
图1:受访者了解“大数据”的概念吗? ●受访者担心个人数据泄露。
虽然“大数据”这个概念对于大多数受访者来说还比较陌生,但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是否更容易泄露?”的问题。
76%的受访者给出了肯定的答案,12%的受访者分别认为“不”和“看不出来”(见图2)。
图2: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更容易泄露?在“过去一年中您是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的调查中,52%的受访者表示“是”,约40%的人表示“没有”,8%的人表示无法解释清楚(参见图 3)。
图3:过去一年,受访者是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只有40%的消费者知道智能设备有泄露个人信息的可能性。
“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更加多样化,例如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
上传个人健康数据到服务器的功能。
调查显示,只有44%的受访者表示知道这一隐患,40%的人表示“不知道”,16%的人表示“无法解释”(见图4)。
图4:受访者是否知道个人可穿戴智能设备有泄露个人信息的可能性?调查还显示,只有20%的受访者表示愿意使用,60%的人表示不愿意,20%的人表示看不出来(见图5)。
图5:受访者是否愿意使用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智能穿戴设备? ●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为重要。
个人信息的范围非常广泛。
本轮调查将个人信息分为六类,即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消费信息,包括网上购物记录、线下购物记录、互联网浏览记录等;个人通讯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短信、QQ、微信等聊天记录;个人财务信息,包括银行卡号、个人财务状况、互联网账号和密码等;个人背景信息,包括病历、体检记录、教育程度、工作经历等;个人社会关系信息,包括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等。
在“大数据时代哪些个人信息最重要”的调查中,26%的消费者认为个人财务信息最重要;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占比23%;三是个人通讯信息。
,为 18%;第四是个人消费信息,占15%;第五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占11%,最后是个人背景信息,约占7%(见图6)。
图6: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时代哪些个人信息最重要?针对“大数据时代,哪些个人信息被泄露最多”的问题,消费者民意调查显示,个人通讯信息被泄露最多,达到33%;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占28%;第三是个人消费信息,占比20%;个人财务信息占比10%,排名第四;个人社交关系信息排名第五,约8%;泄露最少的是个人背景信息,约3%(见图7)。
图7:受访者认为哪些个人信息被泄露最多? ●消费者认为网站和个人终端应用程序泄露的信息最多。
在个人信息泄露渠道调查中,网站,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引擎、门户网站等,被认为是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占比14%;其次是手机、PAD、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个人信息终端上的APP,占比13%;第三是汽车行业,如4S店和电信服务商,均达到12%;第四是同类电子产品电子邮件、微信、QQ等通讯软件和房地产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租赁机构,占比11%;第五位是快递公司,占比9%;第六位是银行保险业,占比8%;第七是医疗、教育、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行业,约占5%; 3%的人想到其他行业,最少的是航空公司和行政机构,包括机票代理和火车票代理,各约1%(见图8)。
图8:消费者认为最多的个人信息是通过哪种方式泄露的? ●消费者呼吁出台惩罚性补偿机制保护个人信息。
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应如何保护”的调查中,得票率最高的措施是“惩罚窃取、倒卖或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业和个人”。
“严厉打击”,达到21%;其次是“持有个人信息的机构和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占19%;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占18%;四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和许可”和“举报渠道畅通”,均为15%;最后是“必须从个人识别特征中删除个人信息”,约占13%(见图9)。
图9:受访者认为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应如何保护?在“您对大数据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何建议”的调查中,最受欢迎的是“加大处罚力度,进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有20%的人选择了这一选项;其次是“有必要要求个人信息使用者和受益人审查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19%;三是“建立规范、合理使用个人信息的制度,例如要求数据收集和使用需经当事人授权等”。
,约17%;四是“建立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和“重大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均为16%;最后是“能够识别个人身份和特征的信息必须经过技术处理”,约占13%(见图10)。
图10:受访者对大数据利用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何建议?针对调查结果,30家消费者维权单位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1、进一步细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规范合理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制度。
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必须经过相关各方的授权。
应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用更加完善的立法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免受侵害。
2.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职能范围,以更加严格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
出台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3.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引入个人信息保护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及时在消费者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中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为个人信息权利得到保障的消费者提供便利。
受到最大程度正义的侵犯。
方便的。
四要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和消费者意识。
当面对个人信息数据可能带来的利益诱惑时,经营者必须恪守良心,守住底线。
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经营者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应及时主动维权,采取更加积极的自我防范,为保护个人信息奠定基础。
坚固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