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和通信技术不包括哪些领域?——从定义和范围分析
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简称ICT)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与信息处理和传递相关的各种技术、设备、应用和服务。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定义,ICT包括“广播、电视、卫星、无线电、电话、互联网、计算机、网络、软件、数据库、数字化内容等”。然而,并不是所有与信息和通信有关的事物都属于ICT的范畴。本文将从定义和范围两个方面,分析ICT不包括哪些领域。
首先,从定义上看,ICT是一种技术,而不是一种学科或领域。因此,与ICT相关的学科或领域,如信息学、通信学、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等,并不等同于ICT,而是ICT的理论基础或应用领域。这些学科或领域可以使用ICT作为工具或方法,但也可以使用其他非ICT的工具或方法。例如,信息学可以使用纸笔、图书馆、档案等非ICT的方式来处理信息;通信学可以使用语言、符号、肢体等非ICT的方式来传递信息;计算机科学可以使用机械计算器、模拟电路等非ICT的方式来实现计算;软件工程可以使用人工智能、生物计算等非ICT的方式来开发软件。因此,这些学科或领域并不完全属于ICT,而是与ICT有交叉或重叠。
其次,从范围上看,ICT是一种涉及信息处理和传递的技术,而不是一种涉及所有类型信息的技术。因此,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信息都适合用ICT来处理或传递。例如,一些难以量化或标准化的信息,如情感、价值观、艺术创作等,并不容易用ICT来表达或理解;一些需要保密或安全的信息,如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国家安全等,并不适合用ICT来存储或分享;一些需要亲身体验或直接感知的信息,如风景、气味、味道等,并不可能用ICT来复制或传达。因此,这些类型的信息并不完全适合用ICT,而是需要其他非ICT的方式来处理或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