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背后,除了作为支撑体系的加密技术,还有应用生态或者社会问题,包括发行权和链接权等问题,比如这些权力是否存在是开放的,还是开放到什么程度等。资料图王家国简要表示,区块链既不是一种加密技术,也不是一种数字货币,而是一种以加密技术作为安全保障的电子交易信息公示系统。其作用类似于公证信息公示板。面对区块链技术支持的虚拟产品,人们只需输入一串验证码,即可反向验证或判断所发布信息的真伪,或有理由相信其为真品。可以说,这是数字技术普及时代社会生活的必然需要。然而,现实并不像纯技术的世界那么理想。至少区块链理想模型的两个假设,即链接权完全开放和链的发展方向由理性人作为共识机制的主体来决定,可能不成立,也可能是被现实因素打破。这意味着:区块链不一定是去中心化的,“多数投票”的共识机制可能会失效。理想模型受多种现实因素的影响。所谓去中心化,是建立在分布式记账、开放链接权和多数表决原则下的共识机制的前提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有一个去中心化的发展方向,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原因在于:“去中心化”方向的前提条件,比如在区块形成“链”的过程中,分布式记账、开放链接权、网络主体权利平等,必须是民主的,共同决定区块链的发展。连锁,链条。“正道”等等都是理想状态下的理论假设,也就是纯技术状态。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必然的,也不是唯一的选择。实际上,还有其他可供选择的链接模式。此外,理想模型中的“开放链接权”和网络主体民主共同决定的“共识机制”也是理论上的假设。至少从纯逻辑的角度来看,这个理论假设在逻辑上是可证伪的。因为区块链链上第一人打包是“中心化”的,而不是通过理想模式预设的公开、竞争、民主。同样,从实际操作来看,在什么层级和层级开放,开放层交易者打包上传链接的意愿或动力来源是什么,打包链接后安全管控由谁负责,如何进行落实到位等问题还很多。显然,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单纯的加密或编码技术来解决。因此,需要纯技术以外的其他外力机制对其进行控制和修正,以弥补理想模型中的不足。其次,理想模型认为,权利平等的记账主体可以在多数表决原则下形成共识机制。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种假设。这个假设有很多实际限制,更致命的是,该机制在某些情况下会失效。例如,在现实约束方面,以区块链应用场景之一的数字货币为例。在数字货币架构体系中,权力等级的平等几乎是一种“错觉”。因为铸币权是至高无上的,不可能将权力委托给公众。另外,在数字货币的理想模型下,每个记账主体的动机都来自奖励机制(比如比特币系统中的“挖矿”)。在现实生活中,数字货币将是一种法币,法币不可能沦为对记账行为的奖励,无偿获得。没有奖品,就没有记账和链接的动力,这就使得理想模型中的主动包装、竞争链接、开放链接权等假设成为空谈。超强算力是区块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算力优势原则面前,区块链理想模型中的“多数决”原则也会瞬间失效。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除了算法的重要性之外,计算能力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决定性因素。我们有理由相信,区块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超算力,而不是众筹。面对多国力争发展的超强银河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超强机器和国家力量,分布式账本小米加步枪的游击式算力(“挖矿”能力)和这些与超级机器相比,显然是微不足道的。那么,拥有超强算力的力量可能会“垄断”链接权,决定链条发展的“正路”,使理想模型中所设想的平权记账主体的共识机制成为永远无法实现的虚幻泡沫。从某种意义上说,区块链不是加密技术本身,也不是数字货币本身。它只是一个加密的交易信息全流程公示系统,其作用是在交易者之间形成信任关系。正因为如此,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而不是简单地应用于数字货币。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有很多“区块链+”的模式,因为它们可以在各种数字世界中起到信息公示的作用,促进交易者之间的互信。当然,这里的“交易者”不仅仅是商人,而是指整个交易流通环节中的每一个人。对应到现实生活中,以司法审判中的电子签名为例。信息经过这样的加密技术处理后公之于众,法官只有在输入验证密码并成功核对数值后,才能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或当事人提交的信息)。电子证据中的电子签名是“真实的”,不是伪造的PS图。“多数决”原则的理论假设可能成为一场噩梦。目前,人们一提到区块链,就很容易想到数字货币,尤其是比特币。这可能是因为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工作者向世界展示的第一个区块链应用实例。笔者认为,数字货币要想取代纸币成为流通标准,至少要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即:用加密技术实现保真,用国家主权保护信用,用国家法律来保护信用。保值。有人认为区块链技术足以实现保真度,因此其他两个要求根本没有必要。但笔者认为,这是技术绝对主义的一厢情愿,前文对理想模式的分析和批判也说明了这一点。这也是美国不同意Facebook发行数字货币的原因之一,因为美联储根本不愿意将铸币权让给一家公司。区块链作为一种通过加密技术处理交易全过程的信息公示系统,是数字货币的底层核心技术,但这一技术不足以解决数字商品升级为国家货币的所有问题。同样,人们对比特币的迷恋也有着技术万能的思想阴影。作者并不完全认同这种技术无所不能的前提。相反,数字货币的背后,除了作为支撑体系的加密技术,还有应用生态或社会问题,包括发行权、链接权等权利问题,比如这些权利是否开放,或者对什么开放extentopen等这些问题之所以能成为问题,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并不一定排斥中心化。而在超强算力原则面前,“多数决”原则的理论假设成为科技无所不能的悖论和噩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