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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拒绝刷脸权是否丧失?

时间:2023-03-13 20:17:16 科技观察

如今,人脸识别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场景中。近日,“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案源于浙江某高校副教授因不愿使用人脸识别,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侵犯隐私权。强迫消费者使用“刷脸”审核这起事件,2019年4月,副教授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申请了一张两人年卡。然而,当年10月,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提醒他年卡进行了系统升级,取消了原有的指纹识别,改为人脸识别。另外,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登记,将无法正常入园。副教授认为,公园没有事先征求他的意见,不愿意接受人脸识别。他认为人脸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因此要求退卡。没想到园区方面表示,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登记,不仅不能入园,还无法办理退卡手续。协商未果后,副教授最终选择了提起诉讼。仅从个人角度考虑,园区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了入园方式,强制要求用户进行人脸识别登记,否则不予入园。为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和知情同意权。此外,园区甚至表示不注册人脸识别不退卡,这无疑凸显其对用户权益的漠视。虽然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都属于生物识别,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指纹和人脸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毕竟,面孔是人类最鲜明的特征。因此,很多人会抵制或质疑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这些人拒绝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对于“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我们应该举一反三,深入思考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普及应用所带来的种种影响,尤其是对个人隐私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威胁。信息保护。毕竟,如果商业机构如此强大,或者出现非法收集和使用人脸识别数据的情况,公众的安全和信任就会化为泡影。谁可以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如何使用它?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云计算、5G等前沿技术的深入应用,我们迎来了一个全新的科技时代。以人脸识别为例,该技术在金融支付、身份认证、出行安检、安全门禁等各种场景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随着人脸识别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企业试图通过各种方式采集相关生物信息,以提高管理的便利性或掌握更多的数据以获得更大的收益。兴趣和发言权。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既然人脸识别的发展是必然的,那么谁可以使用这项技术呢?应该如何使用?先从人脸识别的采集和使用说起。需要收集和使用人脸识别等个人信息的主要是公安机关、政府部门和金融、交通、教育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可厚非,但相关企业收集信息需要重点监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可以随意采集和使用人脸识别数据,相关过程仍需依法进行。相对而言,从商业利益角度收集相关数据的企业更容易无视公众的个人隐私权益,以强制、非法的方式收集和使用这些数据,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受到社会的强烈反对。.目前,人脸识别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哪些部门、机构、企业可以采集使用。因此,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解决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和隐私之间的界限。制定更加细化的规定,最好对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应用作出具体规定,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