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8月13日报道上周,消费者刘明认为,如果他购买的150M月流量在当月没有用完,将被清零的情况。下月由服务商太不公平,因此诉诸法律。他说:“我是花钱买流量的,但为什么多出来的流量要付费,没用的流量不累积?我不是给没用的流量付费了吗?”这个话题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争议。一些当地运营商认为,未来可以考虑推出更长期的流量套餐。运营商:流量不能像实物一样存储和传输昨日,广东本土三大通信运营商回避了这个话题。但也有相关人士认为,数据网络的占用具有时间属性,手机套餐价格与时效性密切相关。当现有套餐的价格远低于标准资费时,很难放弃套餐的时限。此外,流量也不可能像餐厅餐食那样存储和传递实体商品。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作为一种商品和服务,互联网流量的价格与时间属性密切相关。比如休闲时间的价格会便宜一些,有效期在一个月以内的会便宜一些。包月套餐会更贵。从国外看,地铁、旅游景点等服务也具有相应价格和时效性的特点。例如,一次性票、3天内可使用的票、月卡的价格是不一样的。通信专家符亮告诉本报记者,流量包是为了本月的网络设备使用权。如果换成下个月可以继续使用的套餐,成本应该会增加。有专家认为,取消套餐,恢复标准资费,意味着价格上涨,消费者不会同意。傅亮表示,争夺的还是流量价格,这是一场价格游戏。讨论套餐能不能累积到下个月是没有意义的。讨论每M流量单价比较有意思。律师:该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北京IT及知识产权律师赵占占告诉本报记者,运营商规定月底清理未使用流量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首先,虽然运营商在用户协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此类条款直接涉及消费者的重大权益,不仅需要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规定,还需要明确醒目告知给用户。事实上,经营者几乎都没有履行明确披露的义务。其次,即使经营者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这样的约定也涉嫌构成霸王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是对消费者财产权的侵犯。赵占占认为,消费者享受流量套餐优惠,可以接受时限,但为什么没用完的流量下个月就不能用了?为什么不能实行累加制?这是一种有点霸道的做法。赵展也认为,但从法院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条款被判定为霸王条款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涉及面太多,一旦判决有利于消费者,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大量消费者会维权甚至提起诉讼。专家:建议简化套餐,降低标准资费符亮认为,简化套餐数量,将标准流量资费降至1元/M以下,或许是解决争议的唯一途径。他表示,总的来说,在2G时代,为了满足用户多样化的上网流量需求,运营商会提供多种套餐组合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但是,用户的数据使用情况是不确定的。用户必须在月初前确定自己选择的套餐,运营商2G资费标准速率和套餐外速率明显高于套餐内资费,内外资费差为几十次。结果,用户的流量超过了就不满意,没有用完就不满意。简化套餐,将标准流量资费降至1元/M以下,或许是唯一的出路。主管部门还应通过标准的关税上限监管来促进这种转变。网友强烈支持对米玲提起诉讼:我认为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WuYu_WithYou:也许这种个人诉求最终会成为徒劳,但它可以吸引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转化为集体诉求,求变。fujini:绝对支持!!用不完的短信和流量,明明是付费的,却不属于我。尊重合同阿昌75:我们这边打车起步价5元,包含3公里。打车2公里外下车,1666元可以退吗?下车的地方是我选的,我有权继续骑行三公里,但我放弃了。月底剩余的流量是你自己主动放弃的,因为时间快到头了好吗?没有人禁止你在月底突然使用流量。王小虎SYD:我不是站在运营商这边说的,我觉得包月流量的计算方式是合理的。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商业协议,全世界的通信公司都在计算。 (记者薛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