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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不允许“大数据杀戮”!

时间:2023-03-14 15:38:48 科技观察

投票通过!个人信息安全有专门法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和大数据消杀、规范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这部专项法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清晰路径。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和跨境提供的规则,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本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披露他人个人信息。针对信息过度收集和大数据熟悉化等问题,本法明确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最小;信息用于自动化决策,不得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对个人施加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针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该法要求,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和个人身份识别设备时,应当设置显着提示标志;收集的个人图像和身份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众多、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法具体规定了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定期公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约谈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权限和程序,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性审计。对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责令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