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今天(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几经调整,最终于2013年在工信部网站公布了修订稿。经过两年多的征求意见和集中调整,新版于2015年正式发布,并将全面实施2016年3月1日。与2003年的旧版本相比,新版本《目录》融合了CDN、互联网资源协同服务、域名解析服务等,并修改并增加了CDN(内容分发网络服务)作为第一类价值——新增电信服务。纳入CDN意味着该业务已进入电信业务许可制度管理范围,经营主体需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网宿科技CDN业务牌照:运营商需要申请资质并参与评估基于互联网的多媒体视频服务和互联网电视服务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CDN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传输结构,整合了内容资源,优化了网络性能。极大地提高了互联网传输视频等内容和应用服务的效率。如今,我国CDN产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内容分发网络白皮书(2015)》,2014年国内专业CDN服务市场规模约为38亿元,同比增长50.6%。在新版本《内容分发网络白皮书(2015)》发布之前,CDN业务由IDC管理,没有专门的CDN牌照。因此,市场上既有持有IDC牌照的CDN服务商,也有持有ISP或ICP牌照的CDN服务商。但是,CDN一直在作为一种独立的业务业态发展,与IDC的单纯存储越来越不同。因此,有必要将其与业务定义分开管理。此外,分业经营也有利于清理市场上的各种乱象,如转租盛行、内容混乱、视频服务不规范等。通过鼓励有实力、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入市,共同推动这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市场是健康的,持续发展的。新版本确定后,工信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确定评估标准、完善管理细节、审核评估具体厂商,终于在12月12日,工信部向网宿科技、阿里云和蓝讯颁发了首批三张CDN业务牌照。对于企业来说,申请牌照需要经过比较完整的申请流程。相关人士告诉记者,CDN节点跨省部署,需要向工信部提出申请,而CDN节点只在本省(申请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向工信部提出申请。省通信管理局。在申请过程中,通过准入制度、安全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三关是关键环节。参与测评的相关专家告诉记者,CDN是一个比较新的业务。为更好地将CDN纳入监管范围,评估部门与工信部多个厅局就制定评估标准和后续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沟通。完成了标准和测试规范的制定以及与各行政局局的评估对接,最终将CDN评估确定为三个指标:接入资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体系.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缺少机房运营安全管理体系指标外,CDN和IDC的评价指标基本一致,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规范有所不同。除了CDN和IDC业务的共通性,测试指标的便捷接续也体现了《目录》调整的平滑过渡和可操作性原则,即评价方式基本沿用以往方案,提高市场精准度。进入壁垒,沿用过去企业的管理方式。“国家既然发了牌照,以后肯定希望把牌照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是不能经营的。”工信部相关部门和信息技术目前正在完善后续管理措施,规范市场环境,未来未取得牌照的,将不会面临持牌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风险。CDN只是本次新增的业务之一,互联网资源协同、域名解析服务等申请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