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5月6日报道:运营商与OTT厂商硝烟未散,工信部也将此类业务的管理提上了日程。昨日,记者从工信部网站发布的《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获悉,工信部将加强对微信、微博等新型电信业务的管理。将纳入其管理范围。不过,业内专家认为,该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焦点1微信、微博、手机、QQ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根据征求意见稿,新业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公用电信网络,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未列明的电信业务进行试商用的活动。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即电信运营商)可以开展公用网络基础设施、公用数据传输、基础语音通信等新业务试点;基础设施为电信和信息服务提供了新的服务。电信行业分析师傅亮认为,根据该规定,微信、微博、手机QQ等业务均应纳入电信新业务范围。甚至可以说,所有的互联网服务都可以算在这个范围之内。>>焦点二运营商与OTT厂商如有争议可申请协调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对其他电信业务运营商试点新业务的程序、时限、价格等要求不得高于低于企业同一新业务的相关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新业务。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与该电信经营者协商试办新业务不成的,可以向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协调。这些条款与前段时间爆发的电信运营商与腾讯之间关于微信业务收费的纠纷可以明显对应。>>分析管理者尚未形成网络思维付亮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表明,电信运营商与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在新业务方面的冲突已经开始让工信部调整管理思路;但从条例内容来看,主管部门的管理思路还停留在传统电信领域,没有互联网思维,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界定不明确,处罚依据不足等,在实际执行中会遇到很多障碍。例如,条例的处罚条款中提到,如果新业务存在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将面临处罚。那么微信等应用带来的“信号风暴”是否是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此类应用程序是一种值得鼓励的新型业务,还是应该受到惩罚?傅亮认为,互联网业务的管理还是应该遵循互联网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