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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规范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济

时间:2023-03-17 17:30:05 科技观察

中国IDC圈7月14日报道:为避免即将到来的高校校园竞争,工信部近日发文《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运营商规范电信业务市场运作,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文明开展营销活动,不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尊重用户自主选择,规范代理营销行为。如有违反,将受到严厉处罚。文件规定,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校园营销,不得与学校签订合同,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以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诽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与竞争对手通信网络、电信终端设备相比较的宣传,不得进行影响竞争对手正常经营的宣传。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在录取通知中寄送手机用户识别卡(SIM、UIM卡等)、业务宣传资料等。不得收购竞争对手上网用户的电信终端设备(包括手机电池等)、手机用户身份证等。开展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的电信业务或者终端设备。文件要求,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开展校园营销时,要充分尊重广大校园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校园用户使用其指定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校园用户选择竞争对手的电信服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对代理人的管理,特别是对代理人进行守法意识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对不符合代理条件的坚决予以开除,切实规范代理人的校园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