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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支付等5万元以上交易须申报

时间:2023-03-17 00:13:30 科技观察

1月1日起,个人5万元以上交易和20万元以上转账可能会受到大额可疑监控。根据此前央行发布的《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非银行支付机构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支付机构需报送大额交易《通知》要求,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的四类交易必须申报,包括,当日单笔或累计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交易,外币等值现金收付款10,000美元以上(含10,000美元);单笔或累计交易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外币20万美元以上(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之间单笔或累计交易50万元以上的资金划转)(含50万元)及等值外币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境内资金划转;跨境资金单笔或累计交易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及等值外币以上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之间的当日转账金额为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即即日起,个人在支付宝或微信购物消费满50000元,转账金额超过10000元。20万元或列为大额可疑交易监控新规主要是为了防止洗钱非法融资。企业和个人正常交易和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境内个人年度外汇便利化额度不变。此外,新规主要是对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允许企业和个人履行报告义务。只要进行正常交易,基本不会有感知。此外,由于大多数人使用支付宝、微信等常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小额交易,因此大多数人的账户很难达到申报标准。央行此前曾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报告大额交易,还必须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此外,相互金融机构反洗钱新规也有大额交易监控要求。根据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并于昨日实施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的基本义务,除建立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同时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