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七夕之夜,汪峰FIIL耳机在中国铁道博物馆举办新品发布会。
时隔10个月,这是FIIL耳机的第二次发布。
成为创业者后,王峰的朋友圈自然跨越了互联网圈和创投圈。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不仅有汪峰之声的学生、音乐界的大佬,还有创投圈的人士,但不在场的各界名人也纷纷发来视频代言FIIL耳机。
汪峰刚出生的女儿星星也首次“亮相”。
看到女儿,王峰温柔地笑了。
FIIL耳机新品名称为DIVA,口号为“change for my diva”。
这个意思是“女王”的词,难免让人想起章子怡。
在会后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汪峰表示,“DIVA是一款非常好的产品,对于紫仪来说当然是一份很好的礼物。
” “她正在美国拍戏,很高兴看到这次发布会的召开。
”王峰表示,自己在这次发布会上的表现明显比去年好很多。
发布会第二天,即8月10日,一篇题为“《抄袭和创造:你却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的文章开始在朋友圈流传。
本文作者:朱大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智能手机创始人。
到底是FIIL耳机抄袭了Vinci的智能耳机,还是Vinci想借汪峰的FIIL耳机来上头条? FIIL耳机是抄袭Vinci智能耳机的吗?这篇《抄袭和创造:你却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文章第一段指出,王峰的FIIL耳机抄袭了他们的Vinci智能耳机:Vinci智能耳机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在他们的官网入口上明确写着“全球第一耳机”。
地球。
“一部智能手机”,进入网页,就有“我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响亮宣言。
在芬奇创始人撰写的《自我报告》中,他也强调“创造就是创造,芬奇第一天就是为了创造而生”。
“我们会一次又一次地创造,无论抄袭者多么聪明或‘巧妙’”,但你不能把这个世界交给你鄙视的人。
”那么问题来了,FIIL耳机是否抄袭Vinci智能耳机?是否构成侵权?Vinci和FIIL均回应《娱乐资本》。
Fiil耳机CEO彭金州表示,“如果你仔细的话,你的作品上出现恶搞你会怎么处理? ?”他接着说道,“我们的连接是蓝牙,他们用的wifi和3G本质上是无法比拟的。
”对于FIIL耳机,“我们做的是耳机,我们首先保证耳机的基本体验。
,这些基本体验可以与任何传统国际大品牌相媲美。
(图:Vinci耳机)Vinci创始人表示,“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他们毁掉了Vinci开辟的这个新行业。
”电话交谈中,Vinci创始人何先生情绪激动,似乎“大家都醉了,唯独我一个人”。
最让他不安的不是公众没有给予芬奇认可,而是他们认可了一个“抄袭者”。
Entertainment Capital Theory也联系了投资Vinci的人士。
一位投资机构的投资人虽然没有接触过这个项目,但他表示,“还是挺好玩的,所以我会尝试一下。
”对于Vinci和Fill的产品,他表示,“耳机和耳机不一样。
“它独立运行,你可以自己上网、播放音乐,无需任何其他设备。
”可以简单理解为“可以安装APP的联网耳机”。
Fill耳机的两款产品可能会作为不同品类分别竞争,但在朱大为看来,未来如果没有Vinci的开创性产品,追随者就无法学习。
然而,在外界看来,有些人会认为芬奇的做法是为了保持“创造力”,而在其他人看来,芬奇的做法却与别人不一致。
和瓷器没什么区别。
尽管进行了三轮融资,Vinci 仍然不断质疑。
Vinci产品于去年10月12日发布,FIIL耳机的首发产品发布于去年10月20日。
事实上,即使是“抄袭”。
,Vinci智能耳机并不是天才产品。
该产品去年一经推出就引起了争议。
当时的媒体报道是这么写的。
雷锋网发表了题为《智能头机VINCI是怎么侮辱“中国发明”》的头条文章,指出了Vinci的几个问题:1.Vinci只是把手机板放在耳机里; 2、耳机加屏幕没有任何意义; 3、VINCI的产品设计没有考虑用户,WiFi辐射带来安全问题; 4.电池寿命差。
几天后,雷锋还发表了专栏《一个硬件创业者的迷失》,讽刺Vinci创始人是“所谓的‘连续创业者’,他之前的创业经历都不算成功,现在的状态就像是一个迷失了的人”钱。
”想要拿回钱的赌徒投入的筹码越多,就越不愿意退出游戏。
他最应该做的就是打破这种持续的创业状态。
“36氪还发了一篇文章《旧产品相结合摇身一变成新品类,VINCI发布首款智能头机》,评论了芬奇的‘智力’,这还不够,但也太夸张了。
”针对雷锋网的质疑,Vinci在其公众号《关于那个“迷失的硬件创业者”的现状》发文称,Vinci已经筹集了三轮资金,对于可穿戴设备的未来,Vinci或许有着美好的想象,但目前还不清楚他们是否有这样的想法。
目前的产品代表了这个未来,十个月后,FILL已经更新了产品,但Vinci尚未推出新产品(图:FILL新品)两家公司的对比也是从去年开始的。
Vinci发布会上,“在会后记者团采访环节,当友商试图询问VINCI耳机与“某半”的关系时,谈到耳机到底好还是坏,朱大卫强调了自己的观点:多看几遍:“耳机和耳机不是同一个维度的,它们是一个全新的品类。
” ’”在与娱乐资本主义的对话中,朱大为也谈到了这些疑惑。
他以iPod、iPhone、MP3作为汽车最初诞生的例子,他表示任何新事物一诞生就不是被接受的。
当然,Vinci的产品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作为一个创造新品类的东西,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也符合“抄袭与否”的原则。
他因连续创业者身份而面临的质疑,与FIIL耳机是否侵权无关。
但其实,在Vinci和FIIL之前,市面上就已经有一款名为VOW的智能耳机了。
它的创始人是陈歌。
陈歌现任唱霸首席内容官,同时也是王峰的经纪人。
人们。
他去年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信中写道:“汪峰的耳机也将在20日发布。
我经常想起那天在五道口酒吧演出结束后,我和汪峰坐在路边摊喝啤酒。
”我们聊到了凌晨的梦想;我也时常想起我为他制作《花火》和《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的日子,我这5年里只告诉过他两次。
他的经纪人我相信你,我是你的粉丝,你一定会成功的,不要放弃。
“主要是功能设计被‘抄袭’了吗?朱大伟曾对媒体表示,Vinci有以下特点:音质好,支持WiFi、3G和本地存储,可以实现歌曲推荐、语音控制、触摸屏控制等,主要解决了户外听音乐的问题,他们认为FIIL耳机的抄袭之处在于“歌曲推荐、语音控制、触摸屏控制”功能,而FIIL昨晚发布的DIVA产品确实如此。
有这样的功能(如图:两款耳机的功能演示)这是否代表抄袭?在智能硬件的专利保护方面,沪江法务总监林华对娱乐资本表示,“很多功能。
”由软件实现的指纹解锁技术方案不受专利保护,而是对软件源代码进行保密,一旦源代码受到保护,第三方几乎不可能获得。
“功能不受专利法保护,专利保护的是实现功能的方法。
如果有一款可以被意念控制的手机,那么只要任何一款手机不采用相同的技术方案来实现功能就没有问题。
”相同的功能。
” “也就是说,专利法只保护实现功能的技术,具有相似或相同的功能并不一定意味着抄袭。
这是朱大伟感到最委屈的地方,因为他们被“抄袭”的主要是功能设计。
另外在Vinci“指控”FIIL耳机抄袭的事件中,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据Vinci称,他们是第一个,但FIIL耳机也申请了专利,那么一般情况下,如何保护权利呢?没有申请专利的原创者林华说:“虽然专利是在产品上市之前就申请的,但因为所有专利都是基于保密的,所以如果公开了就不能申请专利。
” 但是“如果涉及抄袭,即使有其他产品先申请,专利仍然有法定的补救措施。
专利必须满足新颖性要求。
只要证明“山寨者”的专利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就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当然,即使不涉及侵权,抄袭也不是纯粹的商业道德问题。
”抄袭可能完全构成非法行为,例如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版权。
由于本案涉及产品,涉及著作权的可能性很小,仍然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虽然商业推进的过程中会表现出对创造力的无情和践踏,但毫无疑问,专利法鼓励创造力。
同时,创造力所面临的商业环境越恶劣,”只有保护产权才能激发持久的创新。
对比国内外专利保护环境,“海外专利侵权赔偿高于国内”、“法律相似”。
知识产权法有规定最低标准的国际公约,大多数国家都有具体的细节。
“不同之处”。
目前,Vinci尚未提供具体侵权证据。
目前尚不清楚FIIL是否抄袭,但起诉并非简单的“情感倾注和夸张”。
接下来,我们只需要等待Vinci和FIIL双方提供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