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意味着残酷。
《韩非子.显学》:“今日耕田种草,以丰富人民财产,以上是残酷的。
” “刑”是刑罚的总称。
《书.大禹谟》:“刑罚不予处罚。
”即斩杀,效仿。
中国古代有惩罚罪犯的法律“《刑法》”。
《国语.晋》8:“恪守刑法,惩治百姓,国家无奸人。
”我国古代刑法并无文字记载。
战国时期,魏李逵收集各国刑法,着有《法经》六篇,现已失传。
商鞅到了秦朝,改法为法。
汉《萧何》共九章。
三个王国。
魏废除汉法,新制十八法。
自晋至南北朝,有增有减。
到唐代贞观时,已编成十二章,典章加密,成为独立的体系。
后来宋代的《刑统》,元代的《典章》,明清的《大明》、《大清律》,一般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外。
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刑法”“造就”了残暴的官员,以严酷的刑罚折磨人民。
于是,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所谓“酷刑”也就流传了下来。
据史料记载,历代大小轻重的“刑法”不计其数;最具代表性的不得不说是“五刑”。
古代《刑法》将五刑分为末、劫、刑、刑、大彼。
《书.舜典》:“必须受五刑。
”另外,五刑分别是甲兵、斧斧、锯子、钻子、鞭子。
参见上文《国语.鲁》。
《汉书.刑法志》钻孔称为“钻孔”。
《后汉书》52。
《崔骃传》附崔寔《政论》相传汉初有五行:鲸、劓、割趾、割舌、枭。
唐代以法惩治违法者,名法之首,列五要素:笞、杖、弟子、流放、死刑。
明清两代的法律均源于此。
请参阅《唐律.巯议》《名例》。
可以说:酷刑、通奸、肉体死亡和灵魂死亡。
最残酷的酷刑:剥皮,顾名思义,就是把人的皮剥下来。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剥皮,后来发展为活剥皮。
太残忍了。
一刀切,顾名思义,就是把人从中间切开,因为人体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
所以被砍成两半的囚犯不会立即死亡,而是还会有意识,并且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死亡。
三辆战车和战车被撕裂,这是五匹马的分身。
历史上最著名的就是商鞅被五匹马分尸。
改革者有时结局很糟糕。
!用四五刑杀了一个人后,砍下头、手、脚,然后将躯干砍成三块,也就是砍成八块! 5、灵池刑是一种大家都应该熟悉的酷刑。
在电影和电视剧中,灵池经常处决囚犯。
你可能不知道这种酷刑有多么残酷。
简单来说,就是将人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目的是让囚犯承受最大的痛苦。
因此,酷刑是在犯人还活着的时候进行的,并且要求犯人在死之前要挨一定数量的刀。
多么变态啊。
酷刑!相传,大太监刘瑾被凌迟处死,被肢解了三天才死!可怕! 1、脱皮。
这种惩罚不属于官方的处决方法。
行刑时,刀子贯穿脊柱,背上的皮肤被一刀分成两半。
用刀慢慢地将皮肤和肌肉分开。
还将汞注入受害者的皮肤之间以剥落皮肤。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剥的,后来发现是活剥的。
2.锯切。
用铁锯锯活人。
南朝宋皇帝刘裕惯于酷刑,他使用的酷刑手段之一就是锯刑。
3. 填充铅。
铅的熔点为327.4℃。
体内充满铅会导致人被烧死。
而且,熔化的铅一旦进入腹部就会凝固成硬块。
重金属的压力也会致人死亡。
4. 仪容仪表。
仪容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
整容惩罚时,犯人脱光衣服,赤身裸体地放在铁床上。
他用开水将受害人清洗了几遍,然后用铁刷将受害人身上的皮肤梳理干净,直到所有的皮肤都露出来。
骨。
这种酷刑多用于对付腐败官员。
5.勒死。
绞刑的方法通常是将犯人跪下,绑在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绳子。
两侧各站两名刽子手,将一根木棍插入绳圈,逐渐拉紧绳子,将犯人勒死。
6.斩首。
除了斧、剑、刀等行刑工具外,古人还发明了一种斩首机器——断头台。
刽子手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
第一个原因是切口必须在接头之间。
第二个原因是头和身体必须完全切断,皮肉之间不能有任何联系。
在中国,斩首通常是在骚乱期间进行,人们在场观看,主要是为了警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