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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防范以“区块链”为名非法集资

时间:2023-03-15 09:01:36 科技观察

多部委:防止以“区块链”为名非法集资等方式吸纳资金,侵犯公众合法权益。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多部委联合发文《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示》的分析认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其主要特点有:一是网络化、交叉-边界。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络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传播面广、扩散快并远程控制违法行为的实施。有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他们已经获得了优质超额投资额度。seasblockchain项目并可以代表他们投资,这很可能是欺诈活动。这些非法活动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国外,监控和追踪难度很大。二是具有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利用热点概念炒作,编造各种“高高在上”论,有的甚至借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极具欺骗性。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或以IMO的形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三是违法风险多。不法分子以“静态收入”(货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入”(线下开发获利)为诱饵,通过宣传吸引公众投资资金,引诱投资人和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活动范围。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特点。《提示》还指出,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作难以长期维持。广大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炒作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可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