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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受版权保护?本院是这样判的

时间:2023-03-14 16:08:11 科技观察

本文转载自雷锋网。如需转载,请在雷锋网官网申请授权。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是否有任何版权?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据中新网报道,2018年,上海某企业擅自将腾讯开发的自动写作程序Dreamwriter生成的财务报告复制到该公司网站。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决该公司侵犯腾讯著作权,需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腾讯1500元。据外媒VentureBeat报道,这一裁决可能是人工智能创造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工智能艺术创作近年来,人工智能越来越深入到各行各业,创意艺术亦是如此。例如,谷歌已经创建了一个名为AutoDraw的人工智能工具,它可以识别用户试图绘制的内容,然后以数字方式重新创建它。雷锋网注:上图为原图与AutoDraw重构后的绘画效果对比。在其他方面,一些人工智能应用程序可以将用户的普通快照转换为逼真的艺术作品,或人工智能辅助构图,甚至人工智能制作短片。雷锋网了解到,腾讯并不是唯一一家使用算法来编写新闻内容的公司。美联社(AP)通过与AutomatedInsights合作,将AI用于棒球报道和财务报告。总部位于芝加哥的NarrativeScience提供了类似的功能,其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专门针对企业的商业智能或数据分析。就目前情况而言,AI软件生成的文章技术在以数据为中心的文章类型中效果最好。用户只需输入数字或统计数据,AI就可以在不影响可读性的情况下围绕这些数据撰写文章。毫无疑问,未来人工智能将在创意领域取得更大的进步,但也有一个难题摆在我们面前:版权归谁所有?著作权法的两种“选择”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试图阐明这种情况。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知识产权法高级讲师安德烈斯·瓜达穆兹(AndresGuadamuz)表示,如果作品是在“人为参与有限或无人参与”的情况下创作的,版权法有两种可能生效的方式。AndresGuadamuz补充说:版权法可以“拒绝”对计算机生成作品的版权保护,或者可以将此类作品的作者身份归于程序的创建者。以上述腾讯公司为例,法院似乎选择了第二种方式——作为自动写作程序的开发者,腾讯拥有该软件编写的任何内容的著作权。该事件可能为中国未来的类似案件开创先例,但世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可能不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待事情。例如,在美国,版权局严格遵守“人为作者”的要求;此要求要求美国版权局注册人类作者的原创作品,以证明这些作品是由人类创作的;思维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法律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机器/软件方面,几年前著名的“猴子自拍”案例就是明证。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设计”了一个场景,以一只猴子用大卫斯莱特的相机“自拍”结束。大卫斯莱特试图对这张照片提出版权要求,但失败了。有趣的是,PETA组织曾代表猴子对DavidSlater提起诉讼,试图代表猴子主张版权归属,但PETA也未能成功。在其他地方,欧洲专利局(EPO)最近也拒绝了两项将机器指定为发明人的申请。欧洲专利局驳回申请的理由很明确,指出该机器人不符合“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人,而不是机器”的《欧洲专利公约》要求。事实上,世界各地的法律都在努力应对人工智能的冲击,但有迹象表明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去年8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呼吁专家和广大公众确定人工智能将对知识产权产生何种影响,更重要的是,“是否需要新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美国专利商标局表示:“美国专利商标局有兴趣收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专利相关问题的信息,以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审查指南来提高人工智能发明专利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显然,这个话题仍然悬而未决。这将在未来几年内引发各方的“激烈争论”。但是,现在至少有一个法院同意对机器生成的内容进行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