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我学的第一门面向对象语言是C++,后来又学了Java和Python,被他们的面向对象思维洗脑了。在我看来,类是用来创建对象的。没有类,对象就无法创建,所以第一次看到JavaScript使用原型方法创建对象时,我真的很惊讶:我怎么还能这样!如果你的第一语言是JavaScript,那么理解原型方法可能没有问题。如果第一门语言是Java或者C++,看原型方法会很别扭,不直观,不舒服。不知道JavaScript的创始人10天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用原型法?我搜索了一些资料,但没有找到答案。很多人说BrendanEich对函数式编程感兴趣,所以JavaScript借鉴了Lisp的思想,加入了很多函数式编程。但无论如何,JavaScript创造了奇迹。从浏览器中的脚本语言开始,构建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前端生态系统,威胁到了后端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