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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倒逼科技向善

时间:2023-03-12 17:15:25 科技观察

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透露,《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研究起草中,草案已被形成。许多代表和委员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尹兴善建议,随着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和普及,应加快立法进程,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制定运营规范建立实体,赋予信息主体自我保护的权利。作为今年两会的“重头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也与此有很大关系。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编纂,加强综合保护,明确隐私权,禁止侵犯他人私生活安宁。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与我国互联网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目前,中国诞生了市值位列全球前十的腾讯和阿里,紧随其后的还有拼多多、京东、百度、美团、滴滴等互联网巨头。互联网公司和平台。无一例外,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当前流行的技术,都或多或少地应用在这些企业中。COVID-19疫情期间信息曝光的增加,也让很多人担心个人信息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5%的人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包括经营者未经个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经营者或不法分子故意向他人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存在漏洞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不法分子通过病毒、通过钓鱼网站等方式窃取、骗取个人信息。主要影响是销售电话或短信骚扰、电信诈骗和垃圾邮件等,对公民的正常生产乃至人身财产造成了不小的干扰。因此,无论是为了应对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还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势在必行,而其中最为紧迫的就是专项立法。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互联网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民法通则》、《刑法》等多部法律中。因此,需要一部系统全面的法律来为个人信息安全“加密”,建立个人信息合理使用制度、侵权赔偿惩戒机制、设立监管机构等。具体包括制定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保密的详细规定;在信息采集来源方面,设置采集主体门槛,规定必须提前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出售个人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从事违法活动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从国际上看,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非常严厉,惩罚是一次罚款就足以让侵权者血本无归:罚款2230万美元或全球收入的4%上一财政年度,以较高者为准。去年11月,江苏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他们涉嫌非法缓存超过1亿条公民个人信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掌握着海量的个人信息,肆意泄露的人应该付出必要的代价。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万物互联下的所有个人信息基本都会上传到所谓的云服务器,在互联网上可谓“无处遁形”。数据越详细,隐私就越脆弱,泄露的风险就越大。此时,除了互联网企业自律外,还应通过立法规范个人信息的使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倒逼科技向善,平衡个人信息安全与互联网发展的关系。互联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