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的程序员因为国家邮政局开发数据库,??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昨日被西城法院判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系统非法获取数百万条信息1988年出生的康某事发前供职于北京迅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去年3月,他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公诉机关称,案发前,康某是迅程公司的程序员,工作地点为国家邮政局。2014年3月17日至20日,利用国家邮政局三期工程数据库开发,非法获取数据库中公民个人信息15万余条,倒卖个人信息1万余条公民对他人的。获利785元,同时非法获取其他信息400万余条。公诉机关认为,康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开发系统之前,我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从这件事到现在,我每天都在愧疚,我深深地知道自己做错了,也很自责,大家也都教导我,我知道自己错了,这次教训我会铭记在心的生命,我再也不会违法了。”在法庭上,康某对起诉书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场认罪,称得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后,一直在自责。康某表示,事发前,他所在的讯城承包了国家邮政局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康某作为程序员负责开发。康某表示,在编程工作期间,他无权在国家邮政局安全监管系统中下载和获取公民信息,此前已签署保密协议。昨日,西城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被告人康某当庭认罪态度良好,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缓刑,故作出上述判决。■谈及“被骗几百元罪”,康某说,2014年3月15日,他在QQ群里看到有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我觉得我刚开发的数据库里面有个人信息,就是快递单号、收件人、寄件人、购买的物品信息、电话号码。过了几天,我给网上联系的几个人提供了一些信息。”为了让买家相信他提供的公民信息是从权威渠道获得的,康某在机房里拍照,通过网络发给买家。康说,用照片证明自己的“身份”,在QQ群发广告后,就会有买家主动找他购买。康某称,他曾与买家进行过5次交易,每个快递单号的价格为2元。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15万多条公民信息数量,康辩称,他总共下载了3万多条个人信息,其余的在维护期间来不及删除。康说,在北京,他一直做程序员,收入不低。他因受骗而犯罪数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