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5月25日报道所谓私利集团,简而言之就是以自身利益为己任的利己利益集团作为最高利益。按照这个定义,国有企业越来越表现出利己主义的群体特征,从近期三大电信运营商推出的降费提速计划就可以看出这一点。降速和提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为何推出降费提速计划;第二,该计划会给消费者带来多少利益。显然,三大运营方案的出台,不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结果,也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不是来自监管部门的压力,而是直接来自总理的催促。三个月来,总理多次敦促宽带降速降费,并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五项措施。不管首相催促运营商提速降费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事情发展到需要首相发声的地步,三大运营商手下留情也不是办法。因此,在世界电信日到来之前,三大运营商就匆匆出台了各自的降费提速方案,号称:惠民。然而,问题来了。一切都需要总理或国家领导人来做。领导不说话,不表态,他就不干。这不是正常状态。然而,可怕的是,这就是现实。很多事情,如果领导没有多次要求,没有下达指示,甚至没有直接下达命令,拖上三五年的事情并不少见。可问题又来了,领导下达指示就有效吗?这要看领导的级别,是大领导还是小领导,是直接管事的领导还是不直接管事的领导;其次,要看事情的性质和难易程度。以三大运营商的降费提速方案为例,号称是“史上最大规模的资费调整”。从消费者的反应来看,近80%的受访者认为,运营商的计划缺乏诚意,是在忽悠大众。其中,投诉最多的是中国移动所谓的“夜间流量”优惠。必须遵守总理的指示,但不能大幅降低费用。这是国有企业利己主义的体现。那么,国有企业是如何成为利己集团的呢?这还得从公司治理机制和架构说起。国有企业名义上引入了现代公司治理制度。从表面上看,他们也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另外还有党委,有的还有外部董事。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中,经理和党委由一人领导,这无疑使三个组织的相互监督失效。在一些国有企业中,虽然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两人担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董事长一般兼任党委书记,总经理由董事长控制,党委书记作为董事和党委委员。因此,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更类似于行政机构的第一、第二领导之间的关系,但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他们之间不存在这种等级关系,但他们所履行的职责是不同的。但事情并不止于此。无论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还是监事会主席,这些职位都不是由市场选拔的,更不是国资出资人国资委选拔的。他们的最终选择来自各级组织部门。当然,组织部也会考察他们的经营业绩,听从国资部门的意见,但组织部在业务负责人的任用上,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这种治理机制会带来什么样的弊端?一是不能把最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造成创业人才的浪费。二是外部监管缺失,内部监管失灵。国资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和监管者,无权选择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约束力不大。组织部门虽然有权选择企业的领导干部,但却不负责考核企业绩效的运行情况,至于对企业的内部监督,就更不可能了。三是造成企业营业外成本大幅增加,甚至使企业成为向某些政府部门输送利益的渠道。而这一切,最终带来的是企业的内部人控制,进而使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利己的内部人集团。内部人在国有企业中具有三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企业高管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如果公司最重要的三个职位由一个人担任,没有人会挑战这个人的权威,公司实际上就成了他的了。一人企业;如果有两个人负责,由于两人的上下级关系,多数情况下会形成合谋,企业就会变成一个人半的企业。第二层含义是,当企业员工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将保护员工利益放在首位。这里的员工包括企业高管以外的其他企业员工,他们的利益也应该成为企业决策者考虑的主要因素。如果企业决策者只考虑高管的利益,而不考虑广大员工的利益,就很难得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第三层含义是指商业伙伴的利益。关联人不仅包括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其他能对企业领导者的事业产生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还包括与企业有重要利益关系的其他企业或亲属。国有企业领导人还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就后一点而言,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三大运营商的降费提速方案。既然企业有减费和落实总理指示的空间,监管部门有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要求。如果企业耍花招,就说明监管没有尽到职责。因为总理不可能亲自审查企业的计划,但监管部门不同,它应该负责对经营者的计划进行监管。这并不是要求监管部门直接干预企业制定方案,而是提出原则要求,企业的降费提速方案是否符合原则要求。之所以民众觉得此次降费提速并没有太大好处,是因为三大运营商在欺骗首相,这与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有关。从三大运营商的提速降费名单来看,据说与工信部公布的提速降费目标基本吻合。企业利己主义的一个主要表现是,企业将自身利益伪装成公共利益,游说甚至贿赂监管机构来抓捕政府部门。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来说,俘虏监管者的积极性更高,而且都具有很大的能量,具备俘虏监管者的条件和资源。从这个层面上讲,企业自身利益也包括监管者的利益。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自身利益体现在这三个层面。国有企业首先考虑的是他们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要消除国有企业的私利,就需要打破现行的政治经济结构,改革公司治理机制。但中国特殊的国情告诉我们,至少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一点上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的自身利益应该得到充分的放纵。如果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用机制改革不了,可以要求它提高透明度,包括加强对企业的审计,这是加强企业透明度的一部分。加强企业透明度的目的是引入和加强外部监督,即对企业的社会监督。只要企业经营和成本利润足够透明,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企业的利己冲动。另一方面是加强市场竞争。如果企业规模太大,拆分成几个公司进行竞争。像过去的电信市场,一开始只有一家,就是中国电信,后来变成七八家,到现在是三家。加强市场竞争还包括开放市场和降低准入门槛。国务院降费提速五点要求中,一是促进电信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开通宽带接入服务试点企业数量将增加到超过今年内100个。此外,还需要强调加强监管。具体来说,要解决网络“贵、慢”的问题,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需要两个条件,即技术进步和用户规模扩大。由此看来,目前中国资费之所以比较贵,是因为技术落后,固网宽带落后美国5年左右,广电和通信网在宽带方面的有效竞争已经结束。没有真正成型。而从经营的角度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都处于微利阶段。这种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技术落后是事实,但落后的原因还是缺乏竞争。中国电信的基础市场虽已形成三分格局,但竞争力还不够。先入为主的优势长期难以打破。此外,在共同面对消费者时,这三家公司还会形成寡头联盟。例如,国家推出“虚拟运营商”参与市场竞争,但“虚拟运营商”仍受限于三大基础运营商,难以发挥。其实从中国网民的规模来看,已经非常庞大了。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3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近9亿,其中超过半数为3G用户,近五分之一为4G用户。三大运营商的利润也相当可观。去年,中国移动净利润高达1093亿元。十亿。有一种误解需要纠正,认为竞争会降低企业利润。可能对某个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但对整个市场来说,由于竞争会激发企业创新,扩大市场,反而会带来企业成本的降低和用户规模的扩大,从而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因此,打破三大运营商垄断中国电信市场的利润分配格局,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和创造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