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11月16日报道:事实上,无论电信行业媒体如何为电信巨头的垄断行为辩护,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基本的中国的电信网络网速慢、上网费高是不争的事实。电信行业媒体之所以有理由站出来自信地为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辩护,也是因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并未触及电信巨头。钥匙。笔者注意到,在相关报道中,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谈到两家公司的垄断时,指的是它们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价格上对竞争对手进行歧视,而不是向消费者收取过高的上网费用。.高问题。发改委的调查重点还在于其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和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虽然这种针对竞争对手的价格歧视最终会导致上网费用过高,但价格歧视与消费者上网费用过高并不是一回事。前者针对市场竞争者,后者针对消费者。经过。当然,这可能与反垄断调查被公司举报有关,也正因如此,理论上两家公司也有可能推卸高额上网费的责任。因此,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他们不仅希望价格主管部门援引反垄断法惩罚电信巨头的价格歧视行为,更希望上网费用下降、网速提高。但是,必须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才能使技术进步真正造福于消费者,而不是为大大小小的市场垄断者垄断或分享利益。据有关部门测算,如果能促进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未来5年上网价格可降低27%至38%,为消费者节省至少100亿至150亿元的上网费用.这就需要国家对垄断企业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包括产权改革、经济自由化、监管改革,以及依靠反垄断法对基础电信等垄断行业进行监管。从世界垄断行业改革的实践经验来看,这三大改革大体上都经历过。但迄今为止,我国垄断行业在上述三大改革方面进展甚微。大规模的产权私有化针对的是中小型国有企业,不包括垄断性国有企业。虽然在电信等领域,为了完善治理结构,通过电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引入了很小规模的资本多元化,但国有控股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垄断行业的经济自由化不是通过开放市场准入,而是主要立足于存量资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引入和促进垄断行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在监管改革方面,不是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而是在现有行政体制下建立垄断行业的监管治理结构。此外,调控政策的核心问题是价格调控。一般来说,在准入不放开、竞争受限的情况下取消价格管制是不可理解的。目前,在基础电信领域,消费者零售价水平的价格管制已基本取消。非线性定价竞争使价格水平低于现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管制基本形同虚设。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理解现有关税竞争的结果是市场竞争程度足够高,还是价格上限监管不合理。基础电信领域等垄断行业改革不彻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家的改革思路来看,由以前的以改革带动发展的思路,转变为发展驱动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成为近年来垄断行业的主旋律;从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理解来看,国家认为应该通过国有控制来保持对垄断行业的控制,这意味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垄断行业不会有大的变化。产权改革取得突破;此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的行业,如电信行业,是对规模经济要求比较高的行业,技术要求高,初期投资大,大部分是沉没成本。容易,普通民营企业很难有这样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客观上导致政府提高了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但是,无论如何,只有开放的市场和自由的竞争才能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福利的不断提高。事实上,世界电信改革史和中国电信业的发展史也告诉我们,垄断行业和领域的市场竞争可以而且应该放开。因此,为最大限度地促进电信市场的竞争,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有必要破除不合理的市场制度,建立新的竞争和监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