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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营业厅业务推荐低价手机承包商为了盈利耍花招

时间:2023-03-19 10:20:54 科技观察

先生黄某近日前往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经工作人员推荐,用预存990元话费赠送手机。“700多元的HuaweiPlay版已经推荐给我,还能优惠到690元,但签约时不知道还有更好的畅享手机可供选择。”这让黄先生感到被骗了。对此,电信营业厅经理表示,该营业厅的进货业务是别人承包的,因为当时得知黄先生没有进货需求,而这两款手机的优惠价都是一样的,所以他只推荐价格较低的常玩版。律师说电信公司应该承担责任。事件:商务推荐低价手机。黄先生近日前往中国电信(微博)马连道营业厅办理业务,经工作人员推荐,如广告所示进行了一次购机话费退话费活动。“如果你支付990元,你会得到一部手机,然后这990元会在24个月后还给你。”黄先生听后觉得这个活动很划算,但因为自己有手机,所以不太想再买新手机。“另外一个人过来,一直给我推荐华为Play手机,说990元的套餐就配这款手机,如果我不需要手机,可以优惠到690元。”黄先生觉得自己只需要交300元就可以享受990元的话费,听起来很划算。决定申请套餐后,他刚签完对方递来的《中国电信手机以旧换新服务协议》,就发现华为Play手机变成了华为畅享手机。“查了一下,畅享比畅玩贵了200多块钱,差的一塌糊涂。”进一步询问后,对方告知,原来990元的套餐有多款手机可供选择,但工作人员只向黄先生解释说,华为可以一部手机玩。黄先生说,工作人员没有提前说清楚,他很生气。更让黄先生生气的是,对方抢走了他的合同。调查:承包商为了盈利耍花招前天,北京晨报记者来到中国电信马连道营业厅。当记者以客户身份询问990元套餐可选型号时,对方回答称目前只有海信F20t有货,“没有其他货”。但在随后的交涉中,记者获悉,华为畅玩也可以选择并有货。为什么会这样?该营业厅店长张女士表示,990元套餐中确实有华为畅享、畅玩、海信F20t等手机可供选择。然而,在黄先生办理业务的当天,由于华为畅享店内无货,他只向黄先生推荐了华为畅享手机。“如果你不需要手机,那我们也有折扣。这两款手机的优惠价是690元,所以工作人员就向他推荐了这款。”张女士表示,由于在营业厅购买手机是代工经营,“可能是出于对华为免费玩的考虑。”收益更高,所以工作人员当时没有向消费者推荐其他手机。”当记者问及为什么打折的合同上会有带有电信标识的“以旧换新”合同时,张女士表示,这不是电信的官方活动,而是合同,这是商家针对消费者举办的活动'缺乏购买手机的需求。“很多承包商都是这样。其实这样算下来,消费者只要300元就可以享受990元的话费,非常划算。”随后,记者联系了中国电信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套餐价格相同,但由于渠道不同,可选择的机型种类也不同。但他也解释说,工作人员表示购机前需向消费者说明具体情况,如消费者对营业厅经营有疑问,可向中国电信官方客服反映。-律师声明:电信公司应为此负责。在对此,记者咨询了上海市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余律师认为,电信企业作为通信业务经营或者,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广告,属于服务合同要约。以广告为基础的套餐服务,视为双方已作出承诺,双方已建立沟通关系服务合同关系。录制内容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于律师强调,承包人是电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是受电信公司委托,以电信公司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也直接归于电信公司。“也就是说,承包方不对外承担责任,而是由电信公司承担。”截止时间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于律师表示,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法》向电讯公司主张继续按照促销内容履行合同。如果电讯公司构成消费者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也可以要求电讯公司对其所遭受的损失增加赔偿。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接受服务成本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