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振某、叶某等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团伙以使用微信公众号发红包为借口,趁机修改受害人微信密码,出售给诈骗团伙牟利。法院查明,去年在家待业的王振某在微信群中认识了叶某,两人在网上聊天时学会了卖微信账号赚钱的方法。骗局实施一段时间后,两人尝到了“甜头”。为扩大规模,他们先后传唤刘某等7人从事微信账号诈骗、获取等“工作”。据悉,这些人通过各种渠道加入学生QQ群,然后在群内发布“借用微信号,红包500元”等虚假广告,利用受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一步一步一步步诱导受害人主动提供微信账号和密码。然后,他们将盗取的微信账号卖给诈骗团伙牟利。使用这种技术,团队获得了巨额利润。据了解,王振某、叶某等人在较短时间内疯狂诈骗微信账号、抖音账号等社交软件账号获利。截至案发,他们已非法获利40余万元。对此,国家办提醒大家深刻认识个人信息安全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重视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