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在中国电子商会、江苏省消费者维权委员会、深圳市消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下,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意见稿》规定,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关闭广告提示窗口应在广告播放后1秒内显示,并且应始终提供提示窗口,直到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口或播放完成。 在位置和大小方面,意见稿规定关闭广告提示窗口应放置在电视屏幕的任意顶角。
四个顶角区域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限制为总显示尺寸的 15%。它应该放在右上角; close 广告提示窗口的尺寸垂直方向不小于屏幕尺寸的3%,水平方向不小于4%;如图1所示。广告屏需显示“广告”标识,且应置于左上角。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电视广告的内容和功能。
用户可以通过一次操作关闭广告提示窗口来关闭广告。这仅适用于当前启动过程中的广告。当计算机关闭并再次重新启动时,可以重复上述过程以再次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提示窗口至少包含“×”和“关闭广告”信息,其中“×”占关闭广告提示窗口总尺寸的比例不小于10%。文字内容应明确告知用户关闭广告的相应遥控按钮方法。
关闭广告提示窗口应置于广告屏上方,透明度不高于30%;关闭广告提示窗口中的文字、图片内容、颜色等应清晰易懂,易于用户识别。 2019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收集的15858份有效网络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有开机广告,48.88%的消费者表示购买后才使用。发现开机广告后,90.66%的消费者认为有必要整改开机广告。
因此,这一次《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很快就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支持。 相信,随着开机广告相关法规的逐步完善,无论是个人消费者还是消费者组织的维权都会有规范的基础。对于电视厂商来说,也将激励他们不断提升技术优化。
软件更好地服务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