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观察

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建议公安部门统一审批人脸识别应用

时间:2023-03-14 18:34:12 科技观察

全国政协委员、嘉都科技董事长刘伟:建议公安部门统一审批申请人脸识别相关提案。“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巨大的市场是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独特优势。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人工智能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空间广阔。”3月4日,刘炜在接受时代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刘伟指出,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场景下都会收集到大量的人脸识别生物识别数据。在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人脸数据一旦被用于非法领域,极有可能引发技术伦理问题。、公共安全和法律风险。建立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准时代周刊:在今年的两届会议上,你们都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的建议。我国在落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方面有哪些优势?刘伟:在我看来,我国在这方面有两个显着优势。首先,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非常丰富。部分关键应用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城市安防、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城市治理领域取得成果,完全具备规模化应用基础。二是市场潜力巨大。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人工智能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空间广阔;制造业各环节都面临转型升级,人工智能应用需求巨大;而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工智能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治理方面潜力巨大,居民对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时代周刊: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和成果转化还面临哪些问题?刘伟:由于对国内技术的不信任、数据开放程度有限、行业标准缺失、政府财力不足等多方面原因,人工智能在交通、安防、医疗、社区等城市治理场景中的诸多创新成果治理仍处于试验阶段。在实验室或示范项目中,无法大规模应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存在很大阻力。例如,在轨道交通领域,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轨道交通重要装备和系统经历了引进、消化、再吸收阶段,逐步完成了从本土化到自主化的发展转型。-依赖。自主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已经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目前正在向更加创新和智能化的阶段升级。智慧地铁大脑等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国际领先,但推广应用缓慢,实施仅限于个别试点。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存在脱节。时代周报:您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有何建议?刘伟:我建议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先行先试。在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应用中发挥敢于尝试、争先恐后的精神,着力解决不愿用、不敢用本土化技术和产品的问题。在政务、安防、交通、医疗、教育等城市治理场景,加快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实验示范,大胆测试并逐步推广技术成熟的产品。同时,建议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准,加快形成规模效应。一方面,借鉴开放应用场景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市场驱动和行业需求,加快相关行业应用标准顶层建设;不能只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加快行业大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区域数据中心建设,对数据进行分级管理,逐步对外开放;进一步整合医疗健康数据、公共交通数据等多数据源,不断推进区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源的精细化、标准化采集和整合。相互融合,建立符合开放要求的系统化、结构化的数据库。人脸识别需厘清数据开放边界时代周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从理论研究走向大规模应用。您提出规范人脸识别应用,防范伦理和法律风险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刘伟:人脸数据一旦被用于违法领域,极有可能引发技术伦理、公共安全、法律等多方面风险,危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面部数据可能像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一样成为非法的。一种新的违法犯罪手段。目前,人脸数据非法采集、数据泄露、非法交易和使用等问题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法规不完善和管理约束,相关开发应用单位在信息收集和使用方面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导致数据泄露和滥用的可能性急剧增加。一旦发生重大侵犯公共隐私或公共安全事故,必然导致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极大地损害公众的安全感。因此,我建议加强人脸识别技术监管,规范人脸识别应用。DieZeit:人脸识别的准确性需要大量的人脸数据来“喂养”。对于一些用户来说,在采集人脸数据时,他们往往缺乏选择权和知情权。在您看来,人脸识别的使用边界在哪里?刘伟:关于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我认为在社会和民生服务领域,应该以共享为原则,同时,“开放数据”和“非开放数据”的界限应该明确定义,并应授予用户使用相关数据的权利。这就需要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运用技术手段保护信息;另一方面,要加强立法,整治数据的不规范收集和使用。个人也应加强自我隐私保护意识,避免因自身信息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时代周报:人脸识别应用场景扩大后,您对人脸识别应用中可能存在的伦理和法律风险有何建议?刘伟:一方面,建议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议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和监管职能,建立相应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对数据安全进行监控。另一方面,对于社区管理等特定场景的人脸识别应用,必须是自愿的,个人信息主体必须进行必要性审查。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立法,重点整治不规范采集使用行为,引导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标准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