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晚会,演讲已经开始,MichaelArrington正在讲述创业的艰辛:很多时候他只能趴在桌子上打个盹。不过,我想补充几句。看到很多讨论都说这种工作方式会适得其反,错失成功,甚至对程序员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但是,很少有人会对此进行定量分析。本人无才,先抛砖引玉吧。我们一般每天工作8小时,所以一周就是40小时。在极端条件下(当然不现实),如果一个程序员一周不吃不喝不睡,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写代码上,那么有24×7小时,乘以168小时,这是正常的4次。当然,人不是机器,不可能24小时不间断工作。程序员也是人,也有正常的生理需求:比如睡觉。一个人的最佳睡眠时间是7到8个小时。也许,少睡一两天还能活下来,但之后往往需要多睡,多睡。而在这段时间里,生产力往往很低。为了更好的工作,我们假设每天睡眠7.5小时,7天就是52.5小时,那么168小时减去52.5小时的睡眠,还剩115.5小时!和吃。吃饭也是必不可少的。您必须先吃东西(自己点菜或自己做饭),然后才能吃到肚子里。一日三餐,假设我们每餐需要30分钟,那么一天就是90分钟。如果你点披萨之类的快餐,每次花费的时间可以减少到15分钟,一天下来,可以减少到45分钟。即使每天需要60分钟,也就是1小时的吃饭时间。那么115.5-1*7=108.5小时。另外,刷牙、洗脸、刮胡子,有时还要洗澡,至少需要30分钟=>108.5-0.5*7=105小时。还有浪费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2007年全国平均通勤时间为45分钟,即每周5.25小时=>105-5.25=99.75小时,即100小时。当然,如果你想节省这部分时间,你可以睡在桌子上!100小时只是平均40小时的一倍半。我们甚至还没有谈论生产力、家务劳动、疾病、与朋友见面、约会、追女孩等。所有这些,假设每周工作7天,那就是每天工作10到14小时,而那种工作强度只能在短时间内(最多几个月)真正产生生产力。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能不能花2.5倍的时间,给创业公司带来天文数字(即10倍或者100倍)的预期回报呢?我们额外花费的150%的价值在哪里?难道每周工作40小时会让公司的退货率过时,而100小时会让公司像Facebook一样家喻户晓?如果增加员工投入的时间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为什么不雇佣更多的程序员呢?坦率地说,如果投入更多的时间意味着会有丰厚的回报,那么增加员工数量肯定更划算。会有人算账的吧?如果上述结论不正确,那为什么有些创业者还试图灌输“疯狂加班”的文化呢?为什么每个人都如此痴迷于阿灵顿和杰森卡拉卡尼斯“工作,工作......直到你死”的想法?一种可能是人们不知道如何衡量,只是简单地认为加班总会有巨额利润。但是我发现还有一个谜。事实是,无论我们用来评估工作的指标多么复杂,我们都无法真正衡量程序员的工作效率。此外,大多数公司都存在竞争。即使有些人不想“争权夺利”,他们还是要花很多时间去审查代码,详细查bug。像阿灵顿这样的人不会花时间,也没有专业能力去做评估员工绩效这样繁琐的事情。所以,他们用工作时间来衡量一个人的生产力。这样一来,哪些程序员工作时间多(还得一直写代码!),哪些程序员经常“不坐在电脑前写代码”,一目了然。例如,如果你能在阿灵顿凌晨1:00打电话给你时毫无怨言地开始工作,那么你就已经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当然,愚蠢和狂妄的人是不会理解的,事实上一个电话解决一个问题可能只需要10分钟。因此,尽管Arrington和Calacanis强调了什么,当他们说希望程序员一直工作时,他们真正的意思是希望他们随时可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这些程序员,很多问题不是靠他们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但这与一个创业公司的成功无关。换句话说,在一些老牌公司里,甚至还有这种愚蠢的老板。在他们莫名其妙的脑子里,竟然有这样一种观念:比老大早走一秒,就是十恶不赦的罪过!翻译链接:http://www.codeceo.com/article/how-many-hours-programming.html英文原文:HowManyHoursCanaProgrammerProgram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