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资产交易和投资活动日趋活跃。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和内地出海的第一站,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方面也不甘落后。此前,不少政客积极鼓吹抓住区块链的机遇,甚至警告称:“如果香港这次失去全球虚拟资产落户香港的机会,后果将比失去阿里更严重。”然而,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匿名交易等特点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本文将带你了解香港加密货币的现状,从监管框架到政策动态,从市民持币到买卖交易,从交易所牌照到合法加密货币……监管态度谨慎而开放。近年来,国际标准制定组织一直在密切关注和讨论如何应对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全球证券监管机构也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从整体趋势来看,香港对区块链和加密货币一直保持着谨慎和开放的态度。涉及三个主要监管机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保险业监管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也是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负责香港的金融政策和银行及货币管理,扮演着类似中央银行的角色。此外,香港保险业监管局等其他机构也将对加密货币进行协调监管。目前,这些监管机构通过沙盒监管在受控环境中测试和监管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在香港,加密货币分为安全型加密货币、实用型加密货币和虚拟商品(如比特币)。针对不同类型,香港监管机构采取了不同的监管政策。香港监管首先强调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证券型加密货币有比较明确的监管要求和实施细则;非证券类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相对较少。但是,香港并没有专门针对加密货币及其相关业务进行立法。监管要求主要体现在反洗钱、反欺诈、反恐怖融资等其他法律的规定中。此外,随着加密货币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监管机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去年11月举行的香港金融科技周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宣布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监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AssetServiceProviders)的发牌制度。与香港证监会于2019年底在监管沙盒中实施的自愿性监管试点不同,此次拟议的牌照制度是强制性的,将全面监管证券和非证券代币的交易服务。资产交易平台在阳光下运作,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牌照,并执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等要求的相关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和防止市场操纵。拟议的新许可制度目前正在接受公众咨询。重点监管政策盘点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香港的监管政策也越来越清晰。2017年9月,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旨在澄清,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和情况,发行或出售的数字代币可能属于所定义的“证券”的定义,受香港证券法规管。声明强调,如果ICO涉及的数字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此类数字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建议,或管理或推广投资于数字代币的基金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无论是否位于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针对香港公众,就必须在证监会获得许可或注册。2017年12月,香港证监会发文《致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的通函: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及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投资产品》,向投资者提供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的中介机构需向证监会申请牌照,并受到监管。同时,证监会还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2018年11月,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以下简称《监管框架》),对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投资发布新规。此《监管框架》规定为能够并愿意遵循严格标准和实践的平台运营商提供合规途径,并将许可证持有者与不打算申请的人区分开来一个许可证。《监管框架》提供成为持牌平台的路径:首先,香港证监会在初期不向交易所颁发牌照,而是与申请者就监管标准(包括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进行沟通等)及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实际运营情况;二是将部分交易所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箱,根据这些平台在沙箱中的表现,严格判断是否适合接受证监会监管,然后颁发牌照;最后,要获得许可证,您需要进入下一阶段的沙盒。平台需要更频繁地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以便在中国证监会的密切监督下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他们只能在12个月后申请退出沙盒。2019年3月,香港证监会再次要提醒投资者虚拟资产(包括STO相关代币,即证券型代币)的风险,发布《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提醒从事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公司或个人关于适用的法律法规。该声明强调,如果安全代币是“证券”,任何希望推广和分发安全代币的人(无论是否在香港或向香港投资者)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得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的许可或注册。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任何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受规管活动均属刑事犯罪。2019年10月,香港证监会发布《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从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角度,对公司资质、风险管理、合规审计、打击洗钱和反恐等提出具体要求。2019年11月,香港证监会先后发文《证监会发出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明确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文章强调,自2019年11月6日起,在香港经营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拟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交易服务的公司,可向证监会申请第1及第7条的牌照此类受规管活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一旦获得许可,将被纳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沙盒。这通常意味着需要更频繁的报告、监测和检查。通过严格监管,证监会将能够突出经营者应改进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领域。2020年11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进行公众谘询,建议设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该行业有望成为香港证监会目前颁发的10张金融牌照之外的第11张牌照。根据征求意见稿,该规定涵盖的活动包括虚拟资产交易、转让、托管和管理,以及为发行虚拟资产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专门机构的定义,虚拟资产是“以数字形式表现其价值的资产,相关资产可以以数字形式买卖、转让,或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金融科技蓬勃发展尽管监管不断加强,但金融科技行业在香港备受瞩目。“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香港金融科技业近年来蓬勃发展,具备良好条件,可以在较高起点探索数字货币等金融科技的开发和应用。”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去年11月23日,他出席了团结香港基金会团结卓尔论坛。早在2017年,金管局就央行数字货币(LionRock计划)进行研究,得出结论认为,由于香港已经拥有高效的零售支付系统和服务,央行数字货币在批发和交叉领域的应用-边境支付水平将更具潜力。“香港一直关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的发展,金融发展局已组织工作小组研究香港如何抓住数字人民币发展的机遇。”陈茂波表示,如果数字人民币能够应用于跨境支付,将会进一步推广。香港与内地,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政府和金管局已做好准备,并将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探讨各项改善和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动的可行方案。”事实上,除了央行的数字货币,香港一直与内地有关。各部门密切沟通,积极推动两地金融科技跨境合作。尤其是在跨境支付领域,金管局目前正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合作,研究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支付的技术测试,并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工作。目前香港有超过600家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和公司,国际清算银行创新枢纽中心、埃森哲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和德勤亚太区块链实验办公室等世界知名的创新实验室和加速器项目已落户在香港。根据安永全球金融科技采纳指数,香港去年使用金融科技的消费者比例达67%,居全球领先地位,领先于美国和日本。特区政府推动的多项金融科技项目和措施也相继落地,包括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贸易融资平台“贸易通”、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公司、虚拟资产交易等。平台。从2020年中国区块链行业整体融资表现来看,由于经济发达,创新环境良好,香港对区块链相关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较多,区块链企业/项目也获得了更多融资人情的资本。据01区块链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国区块链行业共发生融资事件81起,公开披露的专项融资总额为11.12亿元。从融资金额来看,香港以17笔交易在全国排名第一。从融资金额来看,香港以5.92亿元遥遥领先,占全国的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