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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淘宝等或迎来超级监管:严控隐私、垄断等行为

时间:2023-03-19 00:32:46 科技观察

近年来,随着国内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淘宝等众多“超级平台”,在市场上也被称为“国民级”应用,几乎涵盖了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但是,由于这些平台过于庞大,在时间段内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比如对用户隐私的过分诉求,强制“择一”操作等,给市场和用户带来负面影响。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将互联网平台分为6大类,包括在线销售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社交娱乐平台、信息资讯平台、金融服务平台、计算应用平台,又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三个层次tform和中小型平台。从分类标准看,中国超级平台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涉及至少两类平台业务,年末市值(估值)去年不低于1万亿元人民币。限制商家联系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国内大型平台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平台主营业务业绩突出,去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亿元;中小平台是指在中国具有一定年活跃用户数的平台。按照这个标准,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等APP将作为超级平台进行管理。据介绍,分级划分是为了政策精准施策,监管更有针对性、规范化,保护用户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平台更好发展。一方面,超级平台要承担超级责任,接受“超级监管”。另一方面,我国的超级平台往往是该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这些平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管理中实现健康长足发展,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建立全球优势的排头兵。《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认为,超大型平台运营商在规模、数据、技术等方面具有优势,应在公平竞争中发挥主导作用。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非歧视的原则。在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对平台自身(或关联公司)与平台内经营者一视同仁,不实行自我优待。同时,超大型平台也是海量数据的发源地,其运营者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和内控机制。对于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