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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增7个骨干直联点 未来2年投入运行

时间:2023-03-17 10:58:04 科技观察

我国新增7个骨干直连点将在未来2年内投入运营并投入运营;累计完成不少于700G的骨干网互联互通,基本消除网间通信质量障碍;骨干网节点升级改造已全面完成,相关网间通信质量监测、应急保障、安全运行维护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等配套系统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管理流程顺畅,基本满足新点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意见》点出总体目标,新点高效稳定,互联网带宽及时扩容,网间通信安全顺畅,骨干直联点相互支撑,均衡均衡统筹协调,全国互联网传播格局基本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骨干直连点管理的配套政策、法规、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长途绕路和非法第三方中转基本杜绝,网际通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水平;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服务等互联网产业呈现规模化集群发展趋势,新点所在地区互联网产业集聚能力和规模发展水平显着提升。工信部表示,将尽快出台鼓励扶持新点政策。有关省市电信管理局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和落实地方鼓励扶持政策,并于本意见印发后30日内出台地方新建站址扶持政策,并报送部。配套政策应突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间通信质量监测、应急保障、安全运行维护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等配套管理体系建设所需资金、场地、人员等,以及日常保障工作。运维,确保新点的顺利建立和未来安全高效的运行;重点鼓励互联单位在新点互联,增加互联带宽规模,提高新点网络流量分流能力和枢纽地位。鼓励相关互联单位加快网络节点、输电线路升级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调动相关各方参与新点建设的积极性。要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意对所有互联网单位一视同仁、一视同仁,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及时签订新点互联协议。各互联单位应及时协商,并应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互联对方提出每个新点的互联需求,并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60日内形成互联协议和具体实施方案。各互连单位提出的互连要求和互连协议应及时报部,并抄送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备案。互联网各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的,我部将依法会同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进行监督协调,确保各新点的落实进程。协调确定协议和方案后,有关互联互通单位要及时组织实施。各互联互通单位在协商互联互通协议和规划过程中,应参照话务梳理的区域划分(见附件)和区域优先、全网融合的功能定位,根据当地网络情况,调整流程围绕周边网络,结合未来三年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明确互联带宽、直连方式和时间节点,突出互联协议和解决方案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迅速制定新点设立计划。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各互联网单位地方分支机构,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60日内,研究提出新点工程实施方案,并报部。各地交通管理局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要按照确保安全、协调配套、适度推进、严格节约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准确掌握集中式和分散式组网技术及其管理特点、条件和管理方式,合理选择组网方式;确保配套的管理系统满足相关接口规范的要求,能够接入部互联互通监控中心系统;结合自身情况和未来三年电信监管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投资预算、时间安排和相关责任人等,着力提高电信监管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设立计划。对地方通信管理局提出的新点建设方案和组网方式,相关互联单位要予以支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新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协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互联互通各方做好具体项目建设和日常运维工作。相关互联单位作为直连点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未来3年要重点抓好各新点直连工程和延伸入网的配套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相关管理规定,鼓励旧项目利用,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做好项目安排和项目预算,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对拖延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问题的,电信监管部门要及时监督举报,必要时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做好新点测试、试运行和联调工作。项目建设网络条件较为完善的新增站点,应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开通互联链路;网络状况有待完善的新增站点,应根据各互联单元网络状况分类尽快完善,分步实施的原则是尽快开通互联链路.各新点的流动要按照就近、高效、便于实施的原则,先就地为本,逐步向区域扩大,并在本意见印发后12个月内达到规划目标。各新增点的功能测试和试运行由当地通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试运行不少于2个月;参与并根据试验情况不断优化调整互连架构,力争在一年内形成负载合理、利用均衡、互为备份的骨干网直连架构;具体检验标准和方法由工信部制定。做好骨干直联点运维工作。各互联单位应按照部有关规定落实网间运维责任,定期联合分析网间通信质量,建立网间通信障碍处理制度;扩大互联网带宽;因互联网带宽扩容纠纷,应及时向电信监管部门报告,由电信监管部门按照程序协调处理互联纠纷;有关互联互通单位要认真落实电信监管部门提出的协调处置意见。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新增点的管理,督促相关互联单位落实部有关重要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切实维护骨干新网点安全运行。点。充分发挥骨干直连点的辐射带动作用。骨干直连点具有快速梳理流量、高效信息接入的网络优势,有利于云计算、数据中心、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集聚发展例如视频、游戏和动画。有关省市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新点对地方信息通信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宣传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建言献策,结合当地区位优势,推动互联网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按照有利于加快地方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骨干直连点使用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转化新点设置比较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配套管理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掌握骨干直联点设置的技术特点,落实新增点的相关配套管理要求。新增点的骨干直连路由通告方式继续按照现有骨干直连点方式执行,各互连单元从现有骨干直连点选择备份路由;业务互连单元必须成对互连;单位互联带宽规模不低于规划梳理区域内现有网间流量需求带宽,本地主导运营互联单位的最小互联带宽不低于50G;合作是必要的;新点试运营和正常运营期间,网间结算政策与北京、上海、广州保持一致;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教育网之间不进行点对点互联互通结算,其他互联互通单位与上述单位互联互通结算,本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将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今后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