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消息,时隔不到半年,小区通信建设标准从初稿征求意见稿变为国家标准标准,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颁布受到了业界的一致好评,但也有人开始质疑标准的实施。只有规范的建设,却没有后期的维护管理规范。革命还没有成功,同志们还需要努力。”旧规定滞后此前接受采访时,工信部通信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敖力表示,存在滞后在我国宽带网络建设和改造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中,“现有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不能满足光纤到户的要求。”据了解,早在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原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通信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商住楼设计,不得与运营商签订垄断协议。但垄断现象仍未消除。3月2012年,在工信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动员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尚冰指出,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还存在跨部门协同难、进社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问题。.长期以来,驻地网建设就像一颗“毒瘤”,阻碍着我国宽带的普及和发展。由于电信行业本身的激烈竞争,电信运营商向社区开发商支付“入场费”并签订独家协议,以争取独家接入。而社区开发者的索价越来越像“天价”,让电信运营商陷入“被动挨打”的境地。因此,尚兵要求工信部、工信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地方政府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改变这种“坐地要价”、“遇卡设卡”,确保群众沟通畅通。用户自主选择的权利。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两项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明确提出三项强制性要求:一是县级城市和以上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楼的通信设施应当采用光纤到户的方式建设;此外,住宅区和住宅楼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平等接入多个电信服务运营商的要求,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服务运营商。;强制规定新建住宅区和住宅楼的地下通信管线、配电管网、通信机房、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和住宅楼同时施工验收。制定并颁布实施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是解决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问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宽带建设的重要依据。光纤到户建设。对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实施宽带中国工程意义重大。网友“交流老刘”也在微博上写道:“这个标准将纳入住宅项目的竣工验收,具有可操作性。经营者摆地摊,被房企胁迫被动投资,这可以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可以让客户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对此,工信部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标准的制定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运营商的建设成本,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物联网发展的政策。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与资源共享。革命还没有成功不过,有网友直接表示:“革命还没有成功”。标准只涉及企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涉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另外,虽然有标准,但能不能按照标准去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并非新生事物。2010年11月,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号GB/T50624-2010,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最后一公里”的出台并没有真正解决这“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新标准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强制约束力?”相关专家也提出质疑。针对这一“最后一公里”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云杰曾建议驻地网采用统一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驻地网络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运营商或广电公司只需进驻小区,物业将在小区建设光纤到户。社区内的通讯设施是公用的,用户可以选择接入哪种服务。“这样可以避免光纤接入的重复建设,让用户真正可以随意选择不同的运营商或广播业务,同时促进运营商更好地提升网络质量,改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