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滥用,许多非法的面部识别系统已经下线。视频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只能戴头盔才能看房。一时间,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话题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这也引起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短短几天,多方出动:天津、南京、杭州等地出台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禁止强制人脸识别。此外,国家网信办已对部分应用程序超范围收集和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采取行动,特别是强制面部识别功能。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我们的面子,国家正在行动。多地出台政策防止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针对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问题,天津、南京、杭州等多地出台相应政策:12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投票通过,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者采集自然人信息,应当征得个人同意并约定使用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个人信息。据此,禁止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针对“戴头盔逛售楼处”问题,南京在楼盘人脸识别系统上率先行动起来。日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房产售楼处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对来访者面部信息进行拍照。同时,有开发商透露,南京之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对部分新开、续建楼盘项目发出口头通知,要求售楼处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随着智慧社区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社区开始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点赞的说人脸识别方便社区治安管理,拍砖的则认为随意收集个人信息违法,甚至担心数据泄露。造成不良后果。10月送审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不得强制业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信息使用共享设施设备。资料显示,除杭州市修订稿外,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兰州市、北京市等地也对车主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并未明确提及指纹、人脸数据等生物识别信息,也未涉及强制采集。如果修订草案获得通过,《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成为中国第一部规范社区人脸识别的正式立法。手机APP也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启智能时代。手机APP已经成为网民使用频率最高、使用时间最长的软件。就连强制性的人脸识别功能,也频频被诟病。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网信办出手了!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约车、即时通讯等38种常见应用所需的个人信息范围。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为保证App基本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没有这些信息,App无法提供基本的功能服务。其中,没有涉及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信息的内容。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的个人信息,App不得拒绝用户安装和使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行为。如何解决包括人脸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从立法的角度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快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20年10月1日实施,将包括人脸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纳入个人敏感信息,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行为。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也明确了自然人姓名、生物识别信息等属于自然人个人信息,并将收集行为列为个人信息的一种。信息处理,要求收集行为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取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二、公开信息处理规则;三、明确说明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于今年10月出台,规定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即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和决定权,有权限制或拒绝他人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他们的个人信息。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还规定了如何惩处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侵犯个人信息权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罚款或按上一年营业额的5%征收。5%以下的罚款,甚至超过欧盟“最严”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不过,在参与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看来,5%的处罚标准很高,但能否落实还要看政策能否落实。科技发展的趋势是强大的,但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受到限制。人脸识别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对,可以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但如果滥用,也会成为别有用心者的帮凶。希望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让科技真正造福于大众
